新乡市
人民政府关于原阳县
调整部分
行政区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原阳县调整部分
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17〕13号)精神,同意原阳县
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靳堂乡的北朱庄、郝庄、时庄、堂后4个行政村,葛埠口乡的丁庄、樊庄、棘针坟、小李庄4个行政村,原兴街道办事处的曹庄、任庄、薛庄、马庄、毛庄、汤庄、卢圪垱7个行政村和祖师庙社区居委会划归阳和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将葛埠口乡的胡沙窝行政村,阳和街道办事处的娄庄、范堤口、白庙、曹庄、李庄5个行政村划归原兴街道办事处管辖。
涉及区域行政界线变更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
特此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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