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普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绵府批复〔2018〕50号
涪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普明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绵涪府〔2018〕12号)收悉。经市七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普明街道办事处所辖安昌河以南区域析出,设置石桥街道办事处,辖原普明街道办事处的石桥、古泉2个社区和石桥铺、梨园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石桥街道办事处驻石桥铺东路10号。
二、调整后,普明街道办事处辖双碑、普明北路东段、火炬东街、三五三六、普明寺、三河堰、虹苑路、黄家祠、凝祥寺、普明北路西段、菩提寺11个社区和松林山1个村所属行政区域,普明街道办事处驻普明北路东段566号。
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编制,周密组织实施。涉及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
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行政
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http://myzwgkml.my.gov.cn/detail.aspx?id=20180425110155-62252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