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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个人发布—中国城市融城区GDP排名前5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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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8-11-08
西安既然算了高陵区。。。鄠邑区也可以算吧,虽然鄠邑区经济不好。

贵阳加了清镇,常州更应该加金坛区。

不过总体来说,楼主的划分已经很客观公平了。。。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8-11-08
可以把人口再列出来一下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8-11-08
回 悠长假日 的帖子
悠长假日:西安既然算了高陵区。。。鄠邑区也可以算吧,虽然鄠邑区经济不好。
贵阳加了清镇,常州更应该加金坛区。
不过总体来说,楼主的划分已经很客观公平了。。。 (2018-11-08 09:51) 

清镇夹在国家级贵安新区和贵阳新区之间,而且距离贵阳行政中心只有十几公里。

金坛距离常州南大街有三十几公里,怎么会叫更应该呢?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8-11-08
挑个刺

楼主所谓的“融城区”其实并不是“相融的城市建成区”,而是“参与融城的行政区划”,只要那个区划有一部分包括楼主标准的融城,整个区划的数据就会被计算进去。
拿顶楼楼主自己举的南宁为例,南宁的数据里包括郊区,但如果这些郊区单独设立一个市辖区,反而会被楼主的标准排除在外,所以更客观的数据应该再精细到街道乡镇级,把郊区里的水分挤掉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8-11-11
很好的数据!
建议楼主再算一算融城区的人均GDP和融城区的地均GDP,以及这两个数的乘积开平方(几何平均),再算上融城区GDP本身,四个数字合在一起更能说明一些问题。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8-11-22
不错不错,这样的数据更有意义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8-11-25
回 delta 的帖子
delta:一直沒想明白,廈門怎麼這麼低啊,這還是排除了遠郊市縣,起點比較公平的情況? (2018-07-04 08:54) 

如果采用传统口径的话厦门应该是50名左右吧。
从地理学上“城市”的定义而言,厦门的水平差不多就是30名。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8-11-25
回 zjp 的帖子
zjp:城市就是城市,是自然形态发展后的人类聚居点的现状,
是现状,不是历史,
建成区连续的算一个城市,不连续的就不是,
聚居点可大可小,小的如几家人的自然村,几千人的小镇,几万人的大镇,大的如上海等千万人口的大城市,
不要去管行政上的建制市,也不要去管历史上的管辖范围, .. (2018-07-06 09:33) 

本应如此。
中国有太多不懂的人,把“市”这个行政单位直接看作是“城市”。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8-11-25
lz做的统计很有意义。
我以前也曾经想做过,但是工程浩大而且容易被乱喷就算了。

挑个刺。花都应该算广州主城区吧。
另外我觉得胶南即墨都不能算进青岛主城区。轻喷。。。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8-11-25
回 南天國士 的帖子
南天國士:蕭山縣民過半數到杭州上班了嗎。 (2018-07-07 09:40) 

六合居民半数去南京上班了吗?
郫县居民半数去成都上班了吗?
吴江居民半数去苏州上班了吗?
高陵居民半数去西安上班了吗?
黄陂居民半数去武汉上班了吗?
望城居民半数去长沙上班了吗?
。。。。。。。。。。。。。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8-11-25
回 vindax 的帖子
vindax:本应如此。
中国有太多不懂的人,把“市”这个行政单位直接看作是“城市”。 (2018-11-25 18:32)

你确信你引用的帖子的作者和你观点一致吗?至少我没看出是一致,甚至可能是相反。想到有个俗语,叫做揩油。
你第二句话是扫到一片别的人,问题是你这话和主贴又无关,何必在这里这样嘲讽别人呢。
宪法关于行政区划的条文: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
只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并没有市“分为乡、民族乡、镇”,显示出市与县的本质区别,意即行政区“市”就是城市。虽然80年代中期以前,有些市(市辖区)辖有极少的乡(没有镇),那只能算是务实中的权宜之计,目的是为城区居民生活提供农副产品,也为城区扩展预留,并不是要无限制的搞城小乡大模式。
现在搞不符合宪法的所谓广域市区,做一做也就罢了。如果编造所谓本国的市不是城市只是一种行政区的论调,就是公然违宪,有本事就先去修宪。
不想参与讨论本国80年代中期以后的市制,但看到这样傲气的言论觉得憋气,不得不说。
[ 此帖被hnhb在2018-11-25 23:0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8-11-26
比较像话。
大中华帝国党政军总理大臣、大唐帝国复兴委员会委员长、大中华安全与发展事业执行总监、大中华散失领土收复指挥部总司令、大中华海外殖民委员会主席、大中华文化与产业海外推广应用委员会主席、大中华帝国驻联合国全权代表、国家复兴与管理学博士、海陆空三军元帅。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18-11-28
回 hnhb 的帖子
hnhb:你确信你引用的帖子的作者和你观点一致吗?至少我没看出是一致,甚至可能是相反。想到有个俗语,叫做揩油。
你第二句话是扫到一片别的人,问题是你这话和主贴又无关,何必在这里这样嘲讽别人呢。
宪法关于行政区划的条文: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 (2018-11-25 20:23) 

地级市的存在本身就是违宪,我嘲讽一下违宪的东西哪里不对了?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18-11-28
回 hnhb 的帖子
hnhb:你确信你引用的帖子的作者和你观点一致吗?至少我没看出是一致,甚至可能是相反。想到有个俗语,叫做揩油。
你第二句话是扫到一片别的人,问题是你这话和主贴又无关,何必在这里这样嘲讽别人呢。
宪法关于行政区划的条文: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 (2018-11-25 20:23) 

而且你的逻辑有问题。

你的意思是宪法规定,“市”不包含“乡、民族乡、镇”,所以“市”是城市化区域。问题是“市”先包含了非城市化的“乡、民族乡、镇”,引起了人们对于地理意义上的“城市”和行政区划上的“市”的混淆,我才觉得不对。

你应该先去上书中央,要求撤销地级市。地级市才是违宪的。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18-11-28
标准难一致。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8-11-28
回 vindax 的帖子
vindax:地级市的存在本身就是违宪,我嘲讽一下违宪的东西哪里不对了? (2018-11-28 15:36)

前面哪里提到“地级市”了
看清自己发过的文字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18-11-28
“去”掉的大户县级市应该强于四十开外的吧?表长了点,排到厦门(4字头)就可以了?
弱冠弄卓,而立未立,不惑遗惑,鲜知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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