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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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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8-11-02
无论是过去的行政区划和现在的其实内容一样,说白了就是乡镇归省,县以上归民政部门和国务院审批,新的管理条例无非就是加了一些华丽的空话套话。
都是腰间盘为什么你那么突出。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8-11-04
个人意见“
由各级政府提出申请调整自己所下辖的下一级政府调整方案,由上一级政府审批,审批成功报备上一级政府至国务院。
举例说,县级向地级申请所辖乡镇的合并、拆分、调整方案,地级审批,报备省级,省级每年或每季度汇总报备国务院。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8-11-04
县级的边界调整和驻地迁移,都是省政府决定。自治县的边界调整,其他县级的重大边界调整,职权都在国务院。
理论上,省政府可以一步一步分步把一个县调整玩完。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8-11-21
说的挺好跨县与县级代管乡镇是不是应该由国务院批复才同意修改县的边界,到2019年行政区区划管理条例执行了,个别地级市级跨区调整代管乡镇,应该回归到以前所在县?否则不是架空国务院这个条例了?到地方了实行起来就难了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9-06-27
回 zgq1983 的帖子
zgq1983:条例草案原文不准以托管,代管等形式变相变更行政区划也被正式版删除了。 (2018-11-02 15:26) 

主要是县级市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9-06-29
行政区划属于政治体制问题,应该人大立法,应该制定《行政区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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