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自治区
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奇台县碧流河乡撤乡设镇。(新政函〔2014〕9号)
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早日显现撤县设市的目标,奇台县从全县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2012年提出申报碧流河乡、三个庄子乡撤乡设镇、西北湾乡撤乡设街道办事处,并得到各界群众的广泛支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并抓住国家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和农转城机遇,努力争取,经昌吉州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逐级严格审查,碧流河乡撤乡设镇最终获得批准。
此次碧流河乡撤乡设镇的成功是奇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奇台县
行政区划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撤乡设镇后,由于其行政
管理体制和属性及机构职能的
变化,不仅有利于更好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进一步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还有利于改善辖区内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完善集镇功能和城镇管理水平,发挥区位优势和辐射功能,积极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在外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从而全面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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