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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关于行政区划通名的若干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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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8-11-17
秦汉第一帝国,行政区划由秦初的郡-县二级制演变为汉末的州-郡-县三级制,
隋唐第二帝国,政区划由隋初的州-县二级制演变为唐末的藩镇/节度使-州/府-县三级制,
从元朝到明清,行政区划由元初的行省/宣政院-路-府/州/军-县四级制演变为清末的省/将军辖区-府/直隶州-县三级制。
为什么无论是二级制还是四级制,开国后都迅速演变为三级制?复旦大学周振鹤《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史》有专门的篇章论述这个问题。
周教授将地方层级分为三类:高层政区-统县政区-县级政区。自古皇权不下县,一直到21世纪,张五常还用“县域竞争论”有效解释了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县作为行政区划的基层有着内在的逻辑规律。高层政区即一级行政区划,除了梵蒂冈等袖珍小国,高层政区都是存在且不与基层政区重合的。统县政区则是沟通一级区划与基层区划的桥梁,以中国的土地面积和人口规模,设置一级统县政区,做实三级制,比其他区划设置方式更合理。
————————————————————————————————————————————————————————————————————前言-开宗明义-结束
后续基于做实三级制的前提研究行政区划通名
[ 此帖被烽火狼烟在2018-11-17 19:5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9-10-30
回 qlm223 的帖子
qlm223:改地级市为州即可,反正现有区划里面有民族自治州,有州长和州委书记。地区一级直接改为州级,民族地区为民资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县、民族自治乡上下统一。成本小,法理上也讲得通 (2019-10-28 12:17) 

地级市不用动,单独设立二级广域型行政区即可。以普通地级市作为我国的“设市”标准,直辖市改叫“都”;县级市则分流处理,强者升级为地级市,弱者降级为县,能力居中者改为郡(副地级,权限高半级的县)。。二级广域型行政区根据权力大小分为副省级的州(不民族自治,同时废除民族区域自治)和地级的“路”,州可以管地级市,借鉴伊犁模式,实力尚可但管辖幅度较小的地级市应该让州管着,既保证地方政策灵活性和权限够用,整体上也不会太弱。’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9-10-29
回 戊戌戍戎成 的帖子
戊戌戍戎成:缩小层级的话,看起来官员的晋升就少了,估计很难实现,扩展层级倒是特别容易,海南已经从准三级变成了和其他省一样的四级了。或者应该先把明显小的区县合并 (2018-11-19 14:21) 

缩小层级不一定缩短晋升路径!比如英美系的级别,纵深大,级别多!日本的比较扁平!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9-10-28
改地级市为州即可,反正现有区划里面有民族自治州,有州长和州委书记。地区一级直接改为州级,民族地区为民资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县、民族自治乡上下统一。成本小,法理上也讲得通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9-10-25
個人主張是不動省,微調地級,拆分縣級,鄉鎮基層化。
省級面積合適,經歷史積澱久遠,不動為宜。
增設部分地級行政區,各省視其情況增設1-3個統縣政區,並調整各政區之間的懸殊,使其規模相等於或略大於日本的縣。
縣級增設至介於現行縣與鄉鎮規模之間的大小,作為最基層一級政府機關。
鄉鎮拆分至2-4個行政村大小,廢除行政村概念,村這一通名用於自然村,鄉鎮既作為基層居民自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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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國實行的情況來看,中國以目前的發展狀況,行政村作為居民自治組織存在選區過小而選舉舞弊頻發;且權力微乎其微的情況,所以應擴其規模到至少5000人以上為宜。
鄉鎮無法作為基層政府,規模、權力、財政自主性幾乎沒有,所以要將最基層的政府的容量擴大,一般以10萬人以上為宜。
而地級行政區則依照日本的縣規模設置,視中國情況應略大於日本的縣,使其能有較充裕的管理空間。
省不必變動,維持穩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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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目標,僅需村去行政化(阻力最小);增鄉鎮、增縣(相比並縣並鄉鎮的方案阻力較小),調整地級行政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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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行政區劃的通名問題,本人認為地級行政區應稱作郡;其中城區較大之地級市則設為府。郡轄縣、市;府轄區、縣、市。郡化可以解決廣域名稱與城市名稱無法割捨之問題(如東昌郡聊城市、徽州郡屯溪縣),也可以讓本不適合作廣域名稱的城市正本清源(如寧古塔郡牡丹江市、呂梁郡離石市),而府則為了更高的地位要放棄其一「不同於日本之府,府轄區上不設市增加行政層級,但可通過別稱、英文名的方式來保留,如應天府(Nanking Prefecture)」。
省(Province);都(Metropolis);特別市(Special Municipality)
郡、府(Prefecture)
縣(County);市(City)、區(District)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8-11-19
缩小层级的话,看起来官员的晋升就少了,估计很难实现,扩展层级倒是特别容易,海南已经从准三级变成了和其他省一样的四级了。或者应该先把明显小的区县合并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8-11-18
市分等的话,至少

特等市:上海北京
一等市:副省级市,300万城区人口以上的
二等市:建成区100万人以上
三等市:30万人以上的
县级市:10万人以上的


甲级县:县城30万人,总人口100万以上的或者经济发达的不到100万人的
乙级县:10万人以上,总人口30万人以上或者经济发达的不到30万人的
丙级县:其余所有县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8-11-18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以管理幅度、行政效率、基层政权稳固等为原则,应以省——郡——乡为架构,其中:郡介于现在的地县之间,比县规模大一点(可几县合并而成) (2018-11-18 08:35) 

在中国官本位根深蒂固的情况下,不反对市县可以分等级,但不代表等级高的就可以管等级低的,就是在古时候食邑万户的万户侯也不能管千户侯、百户侯。在国际上,我们一直说国不分大小,应该一律平等。对我国内部政区而言,也应该提倡市、县不分大小都应该平等相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8-11-18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以管理幅度、行政效率、基层政权稳固等为原则,应以省——郡——乡为架构,其中:郡介于现在的地县之间,比县规模大一点(可几县合并而成) (2018-11-18 08:35) 

在那郡的时代,县管辖的人口远没有现在乡镇人口多。应该与现在西藏县域人口差不多。就是在郡的那个时代,乡、亭等基层政区也已经出现。再说了,秦置三十六郡,那时是郡直属中央,级别就是今天的省,没有地级这一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8-11-18
以管理幅度、行政效率、基层政权稳固等为原则,应以省——郡——乡为架构,其中:郡介于现在的地县之间,比县规模大一点(可几县合并而成)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8-11-18
其实地方行政区,就分为两类。一类一级就行了。

第一类,政权型政区。也就是一级政区,也就是现在的省。设一级就行了。
第二类,治理型政区。也就是基层政区,也就是现在的县。设一级就行了。

而地级市,不伦不类。既象政权型政区,又象治理型政区。多余。

要么把省虚了把地级市做实。要么把地级市撤了。

直接由政权型政区统辖治理型政区就行了。各一级。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8-11-18
科学技术交通等发展到现在的现代化程度,政治文明发展到现在的现代化程度,古代的未必放在现代一定是最好的,只是我们没有去探索在现代条件下更好的东西而已。
没有发现就认为以前的最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8-11-17
其实地级市与县和县级市管理机构是相似的,地级市管县这些机构就重叠了,毫无必要。上面意识到到这种重叠不合理。所以冠名上对县与县级市来说仍然为XX省XX县(市)XX局、委(办)。这与地级市辖区完全不一样,即XX省XX市XX局XX区分局。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8-11-17
回 思考者 的帖子
思考者:许多地级市辖县的数量过少。很多大面积的地级市完全可以分县、增县,以区域中心镇作为新县城设立新县。乡镇一级现在越来越显得像“鸡肋”! (2018-11-17 20:23) 

袖珍型地级市确实应该撤并。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8-11-17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管理学讲究的是终末管理,没有终末的管理,往往是无效管理,乡镇一级尤为重要,因此省——市(县)——乡(镇)才是合理的三级。 (2018-11-17 20:12) 

乡镇还是很有必要设政府的。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8-11-17
许多地级市辖县的数量过少。很多大面积的地级市完全可以分县、增县,以区域中心镇作为新县城设立新县。乡镇一级现在越来越显得像“鸡肋”!
不同的方案,不同的思路。
划分或调整的根本目的就是期望给某些区域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8-11-17
回 鲁川 的帖子
鲁川:省市县三级就合理。
乡镇这级,99%乡镇没有自养能力,管理水平也不够,再者,现代社会条件下通讯交通发达,管理半径自然扩大,以乡镇为单位,过于碎片化,所以乡镇没必要设政府,由上级派出行政公所就可。 (2018-11-17 20:04) 

管理学讲究的是终末管理,没有终末的管理,往往是无效管理,乡镇一级尤为重要,因此省——市(县)——乡(镇)才是合理的三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8-11-17

省市县三级就合理。
乡镇这级,99%乡镇没有自养能力,管理水平也不够,再者,现代社会条件下通讯交通发达,管理半径自然扩大,以乡镇为单位,过于碎片化,所以乡镇没必要设政府,由上级派出行政公所就可。
朝辞白帝彩云间,一行白鹭上青天,
借问酒家何处有,春风不度玉门关。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8-11-17
    省-市-县        三级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8-11-17
应该简明、统一,以不使人感到乱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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