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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野制(乡遂制)
"
国",亦称"
乡",即当时的都邑或较大的居民点。一般来说,国是奴隶主贵族的政治
中心和军事据点,是周王室在
分封诸侯或征服异族的过程中建立的,居住着大小贵族和为贵族服务的手工业者、商人等,住在国中的人称:“
国人”。
"野",亦称"遂",即国以外的广大地区,其地域比国大。居住在野的人叫做"野人"。
国人与野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前者是统治者,后者是被统治者,政治待遇有着天壤之别。国与野的对立,是西周时期阶级矛盾的具体体现,也是西周奴隶制度的一个特点。
学术界有一种意见认为:国、野之制作为一种
地方行政制度,在西周、春秋时期,基本上未曾真正实行。
大家自行对比、体会。我个人是坚决反对
地级市模式的,并更加反对将地级市模式往下扩散到县、往上扩散到省的。
显而易见,地级市(国野制)模式下,如果野区有比较强大的力量,那么国、野对立将会是该地区的主题,强县与地级市市区的对台戏大家应该随便都能说出几个来。如果继续推广下去,强镇与县城、强市与省会的对台戏估计会越来越多;如果野区都很弱,那么该地区自然就变成了地级市,或县城、省会的搜刮对象,在搜刮的基础上弄出来个什么鬼东西,想必大家心里也都是清楚的。所以,以省来说,我们要么是一城独大,要么就是大内斗省。县、地级市内部也大抵如此。
而这种模式的不可持续性,
历史早已证明。如果野区没有强大的对抗者,一层层往下刮,省会刮地级市、地级市刮县、县刮
乡镇,乡镇刮村,村刮谁去?当一层层刮,刮到最底层的时候,也就是社会、
经济发展走到死胡同的时候,这个过程或许会持续几十年乃至上百年,但总有到头的时候。反过来,如果野区有强大的对抗者,那结局除了事实上的分裂,还能是什么呢?
郡县制、中央集权,并不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就宣告大功告成的,相反,秦始皇统一六国,只是郡县制、中央集权构建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之后2000多年,郡县制、中央集权
体制的构建一直处于反复之中,直至今日。
郡县制、县辖市,才是方向。至于其实现形式如何,这倒不必纠结,关键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