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领”是指中央或地方直接跳跃某一个层次直接管辖驻地附近区域的概念,源头可追溯到分封时期的“王领”。
秦朝作为第一个帝国,其关中地区不设立郡,各县直接由中央管辖,自此京城及其周边地区由朝廷直领成为惯例。汉朝之后,郡逐渐演化为二级区划,但京城及其周边郡府仍然保持由中央直辖,直到明朝的南北直隶为止!这是中央政府的直领
而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直领,秦国时期,县是一级区划,一县多城,县城是县令直领,而城外设乡,乡有乡邑设三老治理,此后历代演变,大体体制不变。统县政区也是如此,如唐代总管府(辖数州)均虚设所在地的州,实际由总管府直接管辖驻地州的县,又如宋代名义上是路-州(府)-县制,但是实际上很多府驻地的县不设县衙,县务由府衙兼领,县职由府衙官员兼任用于领取俸禄,而路所在的州府也常常由路所在的转运使等兼领,因此到元代后,一概省去州衙驻地县和路衙所在州府的建制,所以元代的省-路-府-州-县四级制中,路所在地无府(但是可以辖府,如嘉兴路辖华亭府),府所在地无州,州所在地无县,各级地方均有直领。清代的直隶州的直领显而易见,但是府也是有直领的,有些府有明确直领,如铜仁府直接领有一个县规模的直辖区域,在这个区域不存在县,有些府的直领不是很明显,如惠州府拥有独立的府城(另有惠阳县城),该府城名义上归惠阳县但实际上是府的直领,还有一些府没有名义上的直领,但是实际上附郭县县务很大程度被府衙侵夺。
民国也有直领,民国专员一般均兼任所在县县长。新中国建立后,如陕西省直领关中各专区,陕北和陕南各专区由行署管辖,江西省直领赣北各专区,赣南各专区隶属于赣南行署,而赣南行署所在的赣县周边各县又是赣南行署直领,其他各县由专区分理,到下面的县,县城镇常常是县直领,而其他乡镇分归区公所分治。
那么地级市算不算有直领的政区呢?个人认为是不算的,因为各市辖区是地方政府,并非是派出机构,虽然职能大量被市府侵夺,但是拥有独立的人、财、物三权,是完全的法人机构!相对而言市辖区才是真正拥有直领的政府,如麻山区直辖麻山社区等8个社区,同时还管辖一个麻山乡,当然绝大部分的区对直领区域会设立一个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只是麻山区和黄石市的区比较特别。总之,地级市在体制上绝对是不具有直领的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