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一项基础地理信息,我国地名文化源远流长,自古以来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名承载了一个地区人民的共同历史记忆与文化传统,在当代城乡文化建设进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传承并发扬地名文化,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传统上,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很多地名(如“归绥市”、“迪化市”等)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当地安定团结、政通人和、文教兴盛的殷切希望。其符合我国处理民族关系时坚持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增进当地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简言之,上述地名正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写照。
但是,自民国时期始,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这些地名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意思。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地名(如“巴戎县”、“抚彝县”等)被无端更改。1951年,我国印发了《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提出对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的意思的地名,要改用适当的名称。尽管我国有这种意思的地名少之又少,这一文件的印发仍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一些地区违逆上意、草率行事,更改了许多并无民族歧视意味的地名。这就导致当地地名文化严重流失,并严重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感情。
具体说来,此后一个时期我国地名的不当更改有以下几种类型:
1.将华语地名改为其他语言音译的地名;
2.将表达对边疆民族地区繁荣稳定的期盼的地名改为表达其他含义的地名;
3.将多民族聚居区的固有地名改为以某一民族族称命名的地名。
县级以上地名的具体不当更改如下(仅包括1949年后的更名;破折号左侧为笔者认为爱国群众应当使用的地名,右侧为现行的伤害民族感情的地名;可能有遗漏,欢迎补充):
吉林省:
辑安市——集安市
辽宁省:
盖平市——盖州市
安东市——丹东市
镇兴区——振兴区
湖南省:
乾州市——吉首市
永绥县——花垣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镇边县——那坡县
贵州省:
大定县——大方县
平越市——福泉市
云南省:
平彝县——富源县
镇南县——南华县
顺宁县——凤庆县
蒙化彝族回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中甸市——香格里拉市
缅宁市——临沧市
四川省:
靖化县——金川县
懋功县——小金县
内蒙古自治区:
归绥市——呼和浩特市
红旗区——回民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化平县——泾源县
甘肃省:
宁定县——广河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西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巩哈县——尼勒克县
和丰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承化地区——阿勒泰地区
承化市——阿勒泰市
绥来县——玛纳斯县
景化县——呼图壁县
孚远县——吉木萨尔县
迪化市——乌鲁木齐市
迪化县——乌鲁木齐县
镇西哈萨克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和靖县——和静县
蒲犁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那么,目前我国还有哪些伤害民族感情的地名呢?大家对这些地名的复名又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大家踊跃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