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有很多网友建议实现省县乡三级制,其实撤销地级,意味着缩省扩县,不光难度很大,而且扩县后,不可避免在实践中要扩大乡镇政府规模。既然如此,为何不换一种思路,即撤销乡镇 实现村镇同级呢?
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均可以由县城/县级市直接提供,目前的乡镇,经济与政治地位尴尬,与未来区域集中化趋势背离。如果村镇同级,均采取目前自治模式,在管理实践中,可以安排第一书记充当管理中介。同时,设立中心村与中心镇模式,在确实行政不便的中心村/镇,设立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分支机构进行公共服务即可。
按此构想,设立政府的行政区划为省、市、县(区)三级,供大家批评! 附:对未来
中国农村及基层治理形态的猜想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分析广大农村将出现如下深刻趋势性变化:
1、自然村普遍消亡,
人口向中心村村部与城镇集中
2、适宜农业土地连片集中,在农业生产全域规划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种植与企业化运营
3、县域内,除城关地区及极少数镇外,大多数镇的发展将停滞乃至衰落
4、由于人口的集中与迁移,行政村不断合并,其实际管理范围可以扩大到以前的乡级规模
5、村部聚集的待业人口部分转变为农业工人,部分开展乡村养老服务业
6、公共交通普遍覆盖,办事到县城变成可能,乡镇一级中介政府已无存在必要
7、技术进步背景下政民沟通渠道不断通畅,镇或者街道下属的居委会(社区)将丧失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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