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yhczs.com/zuixindongtai/show-22667.html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综合保税区对标升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
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保税区政策效应、突出主责主业,近日,潍坊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
调整潍坊综合保税区(南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区域和管理体制的意见》(潍发〔2019〕12号),对综合保税区管理区域和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理顺。
一是调整管理区域。综合保税区(南区)管理区域由原20平方公里调整为3.5平方公里。
二是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综合保税区不再承担管理区域内的
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责,原管理区域内23个村庄的管理、棚改等工作移交高新区负责。
三是调整机构编制和资产经费。根据管理区域和职责调整情况,对综合保税区机构编制、资产经费等作了相应调整。
综合保税区管理区域和管理体制调整,是我市贯彻国家、省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的一步先手棋,有助于保税区进一步聚焦主业、轻装上阵,更好的发挥开放窗口作用,服务和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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