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象先生:行政社区 另外一层意思是
直辖市、大城市社会事务繁杂的社区,可以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分设。在一个党支部领导下,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负其职。
(2019-08-24 22:51)
实际上,目前的社区规模(前提是街道办还在),需要的党政管理并不多。一个社区管理几千人甚至一两万人完全得心应手,因为社区内部大部分公共服务由物业负责,而且现在的城市通勤太频繁,大部分人白天都在外面工作或者读书,只有晚上或者周末在社区里,而且大部分也是在家里不出来或者外出,而晚上周末社区居委会也不上班,所以社区居委会的人员数量业务数量很少,权利也主要在区里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本身就已经是一个权利少,人员少,业务少的小机构,再往下根本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需要。
如果是个别社区规模太大业务太多,直接分成两个三个社区居委会,增加管理人员就可以解决。另外,你所说的直辖市大城市社会事务繁杂,也完全是想当然了。首先,社区居委会只管居民,不管企业单位,再繁华的地带,纵使万千商铺,也不是社区居委会该管的(个别事务需要社区居委会盖章除外),所以直辖市大城市,下面的社区与其他城市的同等规模(以户数人口为标准)社区相比,事务并不会特别繁杂。老城区的社区实际居民其实很少,而且管辖的地域非常狭窄,不需要增设下属机构;新城区的社区户数和常住人口比较多,但是如我前面所说,大部分都是睡城,而且都有较完善的物业体系,一个居委会完全够了。
[ 此帖被未央小色狼在2019-08-24 23:5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