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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移交张江镇部分居委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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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10-08
http://www.pudong.gov.cn/shpd/InfoOpen/InfoDetail.aspx?Id=685519

2015年3月1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张江试点完善开发区管委会与镇关系工作启动会”,明确将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承担的园区社会管理职能,原则上转由张江镇来负责。

由管委会移交给张江镇涉及社区管理的主要有四项,分别是:
  • 已建成居民小区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 企业自建职工小区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 企业自建的员工宿舍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 园区人才公寓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已建成居民小区      2000年,经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与张江镇人民政府协调,将张江(集团)公司建设的动迁房小区香楠小区(香楠路39弄、65弄、199弄、200弄、276弄和广兰路248弄)移交张江镇人民政府实施社区管理,建立了香楠路居委会、丹桂路居委会
      随着张江园区开发力度的加大,园区范围内陆续建造了很多商品房社区。由于张江(集团)公司无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这些社区成为社区管理空白点,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园区开发建设优势,消灭社区管理盲点,推进园区社区联动,2005年3月,原张江功能区域党工委、管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园区社区联动实施社区管理属地化的意见》(沪浦张委〔2005〕7号),对相关园区社区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继2005年5月21日首个园区社区联动的居委会——碧波路居委会成立以来,张江镇分别于2006年6月、2009年1月、2010年7月、2012年10月、2013年1月、2014年8月成立了晨晖路居委会筹建组、汤臣豪庭居委会筹建组、藿香路居委会筹建组、科苑路居委会筹建组、樟盛苑居委会筹建组和亮秀路居委会筹备组。  到目前为止,我镇先后接收园区开发建设的居住小区16个,组建居委会(含筹建组)9个。
      二、企业自建职工小区  中芯花园小区属于中芯国际的员工宿舍,随着职工流动和房产交易,购房入住居民对社区管理的诉求日益迫切。2014年7月,我镇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管了中芯花园,建立了中芯花园社工站
      三、企业自建员工宿舍      在张江镇区划范围内暂无企业自建的员工宿舍。今后如有,我镇将积极按规定接收。
      四、园区人才公寓      经与张江管委会确认,张江高科技园区将5处人才公寓(包括天之骄子公寓、高科苑公寓、创业公寓、汤臣公寓、软件园公寓)移交张江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承担人才公寓的社会管理职能。
      根据新区民政局现场指导,经与管委会沟通协调,明确人才公寓采用居委会方式实行民主管理。      对五处人才公寓经过实地走访和情况分析,拟采用三种管理模式。一是独立式。对于人才公寓户数较多,且聚集在同一区域,周边没有居委会的,探索独自建立居委会(包括天之骄子公寓、高科苑公寓)。二是归建式。对于人才公寓建立在住宅区内,且已建居委会的,直接由所在居委会管理(包括汤臣公寓、软件园公寓)。三是挂靠式。对于人才公寓户数不多,附近有居委会的,挂靠在附近居委会,由该居委会实施管理(包括创业公寓)。
  至9月中旬,采用归建式和挂靠式管理的人才公寓已完成对接,汤臣公寓由藿香路居委会、科苑路居委会实施管理。软件园公寓由亮秀路居委会实施管理。创业公寓由碧波路居委会实施管理。专题会议明确三方职责:人才公寓委托相应居委会承担起社区管理职责;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做好人才公寓各项物业管理工作;人才公寓产权主体继续做好人员审核、入住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三方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做好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务。10月初,我镇下发《关于管镇联动加强园区人才公寓社会管理的通知》,请机关各办公室、镇属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居委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确保人才公寓社会管理有序开展。  对采用独立建居模式管理的人才公寓,尚未落实居委会办公及活动用房。目前经张江管委会、张江镇、张江集团公司三方主要领导协调平台商议,由管委会负责协调落实居委会办公及活动用房后及时交接。
  衷心感谢贵局长期以来对张江镇社区管理工作的亲切关心和鼎力支持,并恳请贵局一如既往地对张江“管镇联动”社区管理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特此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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