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分别改设为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汕府 [2019]3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撤销海丰县鹅埠镇,设立海丰县鹅埠街道,以原鹅埠镇的
行政区域为鵝埠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鹅埠街道办事处驻鹅埠墟中兴南路(原鹅埠镇人民政府驻地) ;
二、 撤销海丰县小漠镇,设立海丰县小漠街道,以原小漠镇的
行政区域为小漠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小漠街道办事处驻旺官墟丁字街(原小漠镇人民政府驻地) ;
三、撤销海丰县鲘门镇,设立海丰县鲘门街道,以原鲘门镇的行政区域为鲘门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鲘门街道办事处驻324国道旁边(原鲘门镇人民政府驻地) ;
四、撤销海丰县赤石镇,设立海丰县赤石街道,以原赤石镇 的行政区域为赤石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赤石街道办事处驻赤石墟人民路(原赤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
深圳、汕尾两市要严格按照《行政
区划管理条例》抓好变更的组织实施,及时做好勘定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更新
行政区划图、公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等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确保行政区划变更顺利进行,完成变更后,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情况。4个镇改设街道后的管理
体制问题,请深圳、汕尾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
调整方案的批复》(粤委[2017] 123号)有关要求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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