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绍政函〔2019〕66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越城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越政〔2019〕10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9〕119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原皋埠镇、陶堰镇、马山镇和孙端镇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皋埠、陶堰、马山和孙端4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后,越城区辖15个街道、1个镇。
皋埠街道办事处:在原皋埠镇行政区域内设立皋埠街道办事处。皋埠街道东至陶堰街道、富盛镇,南至柯桥区平水镇,西至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北至东湖街道。街道办事处地址银桥路33号。
陶堰街道办事处:在原陶堰镇行政区域内设立陶堰街道办事处。陶堰街道东至上虞区道墟街道、东关街道,南至富盛镇,西至皋埠街道、东湖街道,北至孙端街道。街道办事处地址文化街1号。
马山街道办事处:在原马山镇行政区域内设立马山街道办事处。马山街道东至孙端街道,南至东湖街道,西至斗门街道,北临曹娥江。街道办事处地址海南北路66号。
孙端街道办事处:在原孙端镇行政区域内设立孙端街道办事处。孙端街道东至上虞区道墟街道,南至陶堰街道,西至东湖街道、马山街道,北临曹娥江。街道办事处地址又新路7号。
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