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绍政函〔2019〕67号
柯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柯政〔2019〕11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9〕120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原钱清镇、杨汛桥镇和马鞍镇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钱清、杨汛桥和马鞍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后,柯桥区辖11个街道、5个镇。
钱清街道办事处:在原钱清镇行政区域内设立钱清街道办事处。钱清街道东至华舍街道、安昌街道,南至湖塘街道、夏履镇,西至杨汛桥街道,北至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前路188号。
杨汛桥街道办事处:在原杨汛桥镇行政区域内设立杨汛桥街道办事处。杨汛桥街道东至钱清街道,南至夏履镇,西至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北至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衙前镇。街道办事处地址紫薇路389号。
马鞍街道办事处:在原马鞍镇行政区域内设立马鞍街道办事处。马鞍街道东至曹娥江,南至越城区斗门街道,西至齐贤街道、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北至滨海工业区。街道办事处地址秋实路666号。
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