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9/10/22 15:56:23 来源:民政局 录入: 民政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五通桥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五通桥区民政局代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拟定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24时止。
联系人: 李林岭 杨虹
联系电话:0833-3301197 0833-3301423
邮箱:wtqmzj@163.com
乐山市五通桥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改革方案(草案)
一、总体设置情况
乐山市五通桥区现设置乡镇12个,其中:乡1个、镇11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区乡镇减少4个,减幅33%。现拟设置镇8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共4个)
1.西坝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西坝镇正觉寺街45号。
2.冠英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冠英镇老石人街118号。
3.蔡金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蔡金镇顺熙路24号。
4.石麟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石麟镇麒麟街758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共4个)
1.将竹根镇、杨柳镇合并,设竹根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大道128号(原竹根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牛华镇、新云乡合并,设牛华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牛华镇商业街623号(原牛华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金山镇、辉山镇合并,设金山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金山镇生产街689号(原金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金粟镇、桥沟镇合并,设金粟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通桥区金粟镇姜市街86号(原金粟镇人民政府驻地)。
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