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2日 文章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81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金口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区民政局代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乐山市金口河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24时止。
联系人: 康茜
联系电话:0833-5022693
邮箱: 359922177@qq.com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改革方案(草案)
一、总体设置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现设置乡镇6个,其中:乡2个、彝族乡2个、镇2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1个,减幅16.7%。现拟设置乡镇5个,其中:乡1个、镇2个、彝族乡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乡、彝族乡
1.保留设置彝族乡的情况(共1个)
共安彝族乡,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驻象鼻村4组49号(原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
2.保留设置乡的情况(共1个)
永胜乡,乡人民政府驻民主村3组64号(原永胜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彝族乡
1.调整设置镇的情况(共2个)
(1)将吉星乡和金河镇合并,设金河镇,镇人民政府驻金河社区金水街29号(原金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2)将和平彝族乡罗回村、金河镇黎明村整体划入永和镇,设永和镇,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3组166号(原永和镇人民政府驻地)。
2.调整设置彝族乡的情况(共1个)
将和平彝族乡罗回村划入永和镇后,剩余村组设置和平彝族乡,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迁址桠溪村2组230号(已建的移民安置点)。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