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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沙湾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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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10-2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会议精神,围绕我区“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紧扣“文旅兴区、产业强区”发展主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沙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区民政局代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24时止。

    反馈建议意见方式:
    联 系 人:周林勇
    联系电话:0833-3441750
    邮    箱:
112336988@qq.com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110号)

乐山市沙湾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

    一、总体设置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现设置乡镇建制13个,其中:乡5个、镇8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区乡镇实际减少4个,减幅31%。现拟设置镇、街道9个,其中:镇8个、街道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
    保留设置镇的情况(共1个)
    葫芦镇,镇人民政府驻葫芦镇龙泉街55号(葫芦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调整设置的镇、街道
   1.调整设置镇情况(共7个)
    (1)将沙湾镇天车村、忠心村、余溪村、王田村、顺河村、三峨村、世坪村、余溪社区、范店乡和龚嘴镇刘沟村14—17组合并,设沙湾镇,镇人民政府驻沙湾镇南陵路4号(原市铁厂办公楼)。
    (2)将嘉农镇新园村、双槐村、王场村、分场村、齐安村、燎原村、魏坝村、白岩村、新兴村、加华村、新泉村、沫东坝村、嘉农社区(部分)和太平镇孙坝村(3.4.5组)合并,设嘉农镇,镇人民政府驻嘉农镇嘉兴路414号(原嘉农镇人民政府驻地)。
    (3)将谭坝乡和太平镇罗一村、付塘村、天顺井村、稻麦村、老码头村、草坝村、五高山村、杜家桥村、费槽村、孙坝村(1.2组)、肖店村、月咡坝村、马胡埂村、杨村坝村、双星村、张湾村、太平社区、草坝社区、老矿社区、休养院社区合并,设太平镇,镇人民政府驻太平镇老街310号(原太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4)将踏水镇和碧山乡合并,设踏水镇,镇人民政府驻踏水镇踏水街101号(原踏水镇人民政府驻地)。
    (5)将铜茨乡老街村、龙柱村、青冈坪村、园坝村、江山村、铜茨社区划入福禄镇,设福禄镇,镇人民政府驻福禄镇福兴街70号(原福禄镇人民政府驻地)。
    (6)将铜茨乡安池村、营业村划入牛石镇,设牛石镇,镇人民政府驻牛石镇五九○街85号(原牛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7)将龚嘴镇刘沟村1-13组、金牛村、万坪村、长江村、杨岗村、龚嘴社区划入轸溪乡,设轸溪镇,镇人民政府驻轸溪乡轸溪村一组39号(原轸溪乡政府驻地轸溪乡轸星路37号属地质灾害点,拟在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将政府驻地易地搬迁至轸溪乡轸溪村一组39号)。
    2.设置街道情况(共1个)
    将沙湾镇农场村、绥山社区、沫水社区、南陵社区、乐轧社区、观峨社区和嘉农镇新都村、嘉农社区(丰都庙片区)合并,设铜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沙湾镇沫若大道南段139号(原沙湾镇人民政府驻地)。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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