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结构、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松潘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拟制了《松潘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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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一、设置情况
松潘县现设置乡(镇)25个,其中:乡20个、镇5个。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8个,减幅32%。拟设置乡(镇)17个,其中:乡10个、镇7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红土乡和红扎乡,设立红土镇,以原红土乡和红扎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土镇的行政区域,共计9个行政村。红土镇人民政府驻热窝村128号。
(二)撤销山巴乡和水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川主寺镇管辖,共计27个行政村(社区)。川主寺镇人民政府驻川主寺奇峡路36号。
(三)撤销施家堡乡和小河乡,设立小河镇,以原施家堡乡和小河乡的行政区域为小河镇的行政区域,共计10个行政村。小河镇人民政府驻丰河村228号。
(四)撤销草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毛儿盖镇管辖,共计5个行政村,毛儿盖镇人民政府驻克藏村二组65号。
(五)撤销进安回族乡、牟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大寨乡的俄寨村划归进安镇管辖,共计23个行政村(社区),进安镇人民政府驻金坑坝路80号。
(六)撤销大寨乡
1、将大寨乡的俄寨村划归进安镇管辖;
2、将大寨乡的三岔坝村划归现十里回族乡管辖;
3、将大寨乡的上纳咪村划归现大姓乡管辖;
4、将大寨乡的水草坝村、上泥巴村、大寨村、划归现青云镇管辖。
三、其余乡镇建制不变。
松潘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