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幕:明清两代的督抚虽然在事实上拥有相当省委书记的权职权
但在名分上始终只是一个由都察院派出的常设钦差而已
(2019-11-18 22:18)
清朝在雍乾之后督抚可不是钦差官。
钦差官必须有“钦差”“钦命”等词汇在内,否则不能行使钦差职权。
督抚通过加挂兵部尚书(侍郎)衔获得军事调用权,通过加挂都察院右(右副)都御史御获得监察权
都察院职只是督抚的加衔,不是正职;不然也可以说督抚都是兵部的钦差了。督抚也不由都察院派任。督抚都是特简的。
督抚列在《清史稿·志九十一·职官三·外官》,明示是外官。而《明史·志四十九·职官二·都察院附总督巡抚》才是把督抚纳在都察院下,当然其实明朝的督抚也不由都察院派任。
明朝的督抚并没有给专职,介绍完都察院后直接就介绍某某总督、某某巡抚。清朝督抚则有专职:
总督:掌釐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巡抚: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覈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
不要把钦差官和实权官混淆了。可以了解下曾国藩当年攻打江西时,清廷没给江西巡抚实权职务,只给了兵部侍郎的纯加衔,曾氏在江西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