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旌阳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德府函〔2019〕110号
旌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东湖乡等11个乡(镇、街道)
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德市旌府〔2019〕86号)收悉。经市政府八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批复如下。
一、撤销城南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旌阳街道管辖,旌阳街道办事处驻湘江街100号。
二、撤销工农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八角井街道管辖,八角井街道办事处驻金沙江路639号。
上述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
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街道行政区划体制。要借鉴和运用试点地区经验,坚持顺向优化街道区划版图,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
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http://www.deyang.gov.cn/gk/zcfg/zfwj/fzfh/9245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