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资阳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19号)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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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雁江区等3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资府〔2019〕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雁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设立宝莲街道,将宝台镇宝台寺社区、天生社区、半山社区、沱桥社区、黄泥社区、雷音村、白沙村、飞虹村、协议村、钟山村、拱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宝莲街道管辖,宝莲街道办事处驻宝台大道184号。
(二)撤销清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宝台镇管辖。调整后,宝台镇辖大洪村、富凉村、石牛村、东角村和原清水镇所属行政区域,宝台镇人民政府驻富凉村7组62号。
(三)撤销新场乡和回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丹山镇管辖,丹山镇人民政府驻丹东路94号。
(四)撤销忠义镇,将原忠义镇云台村、元坝村、平岗村、松林村、高坝村11至15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津镇管辖,南津镇人民政府驻共和街32号。
(五)撤销碑记镇,将原碑记镇和原忠义镇忠义场社区、石柱村、天明村、长沙村、苌弘村、敲钟村、访弘村、幸福村、高洞村、高坝村1至10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丰裕镇管辖,丰裕镇人民政府驻民主街78号。
(六)将雁江镇响水村和迎接镇青龙村、龙凼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松涛镇管辖,松涛镇人民政府驻天台路1199号。
二、关于安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七)设立岳城街道,将岳阳镇土城门社区、龙王庙社区、奎星阁社区、四方井社区、铁峰社区、洗墨池社区、王家坝社区、奎安社区、龙井社区、龙凤社区、金花村、望城村、龙潭村、贾岛村、竹林村、文昌村、南桥村、白石村、岳一村、深沟村、岳井村、长水村、梓潼村、五里村、关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岳城街道管辖,岳城街道办事处驻东大街48号。
(八)撤销城北乡和城西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岳阳镇管辖。调整后,岳阳镇辖土地堂社区、北坝社区、石坝子社区、棋盘村、曙光村、新村、红双村、中七村、船形村、水观村、永兴村、七里村、鄢山村、宝定村、万寿村和原城北乡、原城西乡所属行政区域,岳阳镇人民政府驻解放街293号。
(九)撤销石桥铺镇,设立石桥街道,以原石桥铺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桥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桥街道办事处驻石兴街68号。
(十)撤销人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贤镇管辖,通贤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19号。
(十一)撤销团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河源镇管辖,长河源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61号。
(十二)撤销石鼓乡和悦来乡,将原石鼓乡和原悦来乡火塔村、双凤村、五龙村、鱼钩村、玉山村、洞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卧佛镇管辖,卧佛镇人民政府驻上府街6号。
将原悦来乡沙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鸳大镇管辖,鸳大镇人民政府驻鸳鸯街104号。
(十三)撤销坪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清镇管辖,永清镇人民政府驻武圣街18号。
(十四)撤销鱼龙乡和乾龙乡,设立乾龙镇,以原鱼龙乡和原乾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乾龙镇的行政区域,乾龙镇人民政府驻廻龙街41号。
(十五)撤销白水乡和偏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台镇管辖,龙台镇人民政府驻花园西街1号。
(十六)撤销顶新乡和瑞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羊镇管辖,石羊镇人民政府驻惠民街128号。
(十七)撤销高屋乡和和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李家镇管辖,李家镇人民政府驻团结街49号。
(十八)撤销努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元坝镇管辖,元坝镇人民政府驻牌坊街33号。
(十九)撤销共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兴隆镇管辖,兴隆镇人民政府驻镇兴街99号。
(二十)撤销天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林镇管辖,天林镇人民政府驻老正街146号。
(二十一)撤销建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子镇管辖,镇子镇人民政府驻桂园街29号。
(二十二)撤销岳源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化镇管辖,文化镇人民政府驻东街2号。
(二十三)撤销大平乡和九龙乡,设立大平镇,以原大平乡和原九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平镇的行政区域,大平镇人民政府驻太平街55号。
(二十四)撤销龙桥乡和宝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周礼镇管辖,周礼镇人民政府驻桥头北巷3号。
(二十五)撤销自治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驯龙镇管辖,驯龙镇人民政府驻渔栈街57号。
(二十六)撤销大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阳镇管辖,朝阳镇人民政府驻环峰南街23号。
三、关于乐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七)撤销天池镇和放生乡,设立天池街道,将原天池镇仙鹤观社区、北郊社区、西郊社区、瓦窑沟社区、黄花园村、金子堰村、浸水湾村、团店村、牛栏店村、南冲寺村、田家沟村、排柏村、香炉沟村、大林寺村、新观音村、报国寺村、灵泉寺村、王家沟村、棉花湾村和原放生乡新庙村、宝鼎村及童家镇安乐村、群乐村、石板垭村、打鼓庙村、徐家桥村、黄岭铺村、刘痣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池街道管辖,天池街道办事处驻迎宾大道818号。
将原放生乡放生社区、应龙村、北门村、龚家湾村、金龙村、太平寨村、名井村、清溪村、星桥村、大龙沟村、青海寺村、八洞桥村、李木桥村、座牛堂村、甘家店村、黄泥店村、团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童家镇管辖。调整后,童家镇辖童家社区、放生社区、白果村、团结村、谭家沟村、福果村、八角寺村、双祠村、白布村、童家村、乐善村、伍家寨村、龙源村、建全村、五通村、玉龙桥村、太平村、天福村、陈家祠村、大神庙村、吴家祠村、大石沟村、李家寨村、张家祠村、骑龙村、涌泉村、狮子山村、万寿寺村、应龙村、北门村、龚家湾村、金龙村、太平寨村、名井村、清溪村、星桥村、大龙沟村、青海寺村、八洞桥村、李木桥村、座牛堂村、甘家店村、黄泥店村、团福村所属行政区域,童家镇人民政府驻东街1号。
(二十八)撤销孔雀乡,将原孔雀乡马家井村、斑竹院村、长景寺村、二龙桥村、孔雀寺村、马鞍山村、天远桥村、孔雀铺村、团田村、琵琶村、龙凤村、红岩洞村、八角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东山镇管辖,东山镇人民政府驻国道路90号。
(二十九)设立南塔街道,将原天池镇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曙光社区、文庙沟社区、东郊社区、南郊社区、邹祠村、雷音村、六方村、金顶村、接龙村、印家村、皂角村、石庙村、幸福村、李寨村、安宁村和原孔雀乡广盐村、精忠庙村、金地村及佛星镇龙口村、观音岩村、大石包村、店子湾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塔街道管辖,南塔街道办事处驻东街139号。
(三十)撤销全胜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良安镇管辖,良安镇人民政府驻政通路18号。
(三十一)撤销龙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回澜镇管辖,回澜镇人民政府驻下安街75号。
(三十二)撤销凉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寺镇管辖,高寺镇人民政府驻幸福街16号。
(三十三)撤销龙门乡,设立龙门镇,以原龙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龙门镇的行政区域,龙门镇人民政府驻报国街81号。
(三十四)撤销盛池乡,设立盛池镇,以原盛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盛池镇的行政区域,盛池镇人民政府驻盛利街28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要坚持顺向优化乡镇区划版图,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