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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我国设市标准(2016)和设立市辖区标准(201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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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21-05-07
这个人口包不包括乡村就是个大问题,还有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等。
城市常住户籍人口才是王道!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22-11-23
目前县级市标准太宽松了,设县级市标准我觉得应该是这样:
第一种,整县设市的,考察县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及城镇建设实际链接区域非农人口达到全县人口的比例,例如说20%,且至少达到民政部提及的标准,这样人口大县设市就谨慎些;
第二种,撤镇升格的,考察该乡级行政区非农人口占原县比例,低于一定比例不允许设市或者将原县二分后再设市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22-11-23
回 noxertinium 的帖子
noxertinium:目前县级市标准太宽松了,设县级市标准我觉得应该是这样:
第一种,整县设市的,考察县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及城镇建设实际链接区域非农人口达到全县人口的比例,例如说20%,且至少达到民政部提及的标准,这样人口大县设市就谨慎些;
第二种,撤镇升格的,考察该乡级行政区非农人口 .. (2022-11-23 17:44) 

与区划相关的几大部门号线都已经放弃了“非农人口”的说法了,不过在下还是支持你这观点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22-11-26
回楼上, 我确实忘了“非农人口”这个概念消失很多年了,不过其实我这个定义参考了统计上“城区”的定义,“非农人口”改为“居委会辖区人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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