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多套副省区政区,不可取。
我的意见是:提高地级市门槛;明确地级市与地区的界线;将地级政区缩减到200个以内。
首先,地级市就当是,核心区(中东部、辽宁、陕西、广西、四川盆地),市建城区连绵分布的直辖区,常住人口不少于200万的城市;老少边穷地区,同标准常住人口不少于100万的城市。
其次,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地级市,撤销市辖区,降格为县级市,原县级市全部撤销,市直管街镇乡。地级市继续允许代管县、市。
最后,大量地级市撤销后,留下来的重组地区,并择其优者保留为地区驻地。
比如,在黑龙江,地级市及以上可只保留哈、大、齐、牡、佳5个;另留黑河、绥化两个地区。其余全部撤销。三江平原及渤海国故地,由牡、佳两市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