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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市宣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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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0-04-10
宣汉县民政局关于《宣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分享 /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4-10     点击数:1 人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2335”总体部署,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根据《政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市相关要求,县民政局代县人民政府拟制了《宣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时间为30天,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9日24时止。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0818-5202679,电子邮箱:646526385@qq.com
                    宣汉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0日
宣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 案)
一、设置情况
宣汉县现有乡镇54个,其中乡23个(土家族乡4个)、镇31个。拟调整设置乡镇(街道)37个,其中乡7个(土家族乡4个)、镇28个、街道2个,比原有乡镇数量减少17个,减少率31.5%。
二、具体调整方案
1.将东乡镇(湖山社区、津碧社区、花园社区、文昌社区、龙岗社区、育才社区、城南社区、南岸社区、磨峡村、大梁村、秧田村)、东林乡(观湖社区、桐油村、红界村、墩坡村、牛背村)、三河乡合并,设立东乡街道。东乡街道办事处驻东乡镇后街88号。
2. 将东乡镇(周桥社区、石岭社区、华融社区、宝寺社区、黄金槽村、插旗村、永安村、兴隆村、龙背村、明月村)、东林乡曾山村、君塘镇(洋烈社区、大垭村和团山村7组、8组、9组)、柳池镇(茅岭村、新红村、官渡村、金楠村)合并,设立蒲江街道。蒲江街道办事处驻东乡镇石岭大道168号。
3.将明月乡、红岭镇和君塘镇(飞泉社区、君坝村、石虎村、原滴水村和团山村1组、2组、3组、4组、5组、6组)合并,设立君塘镇。君塘镇人民政府驻君塘镇驿道街3号。
4.将天宝乡(复兴社区、茶子村、香楼村、中山村)、庙安乡合并,设立庙安镇。庙安镇人民政府驻庙安乡龙安街30号。
5.将双河镇、土主镇、柳池镇(马家社区、柳坪村、石堰村、杨合村、锅坪村)、普光镇合并,设立普光镇。普光镇人民政府驻土主镇庙河街58号。
6.将天台乡、南坝镇合并,设立南坝镇。南坝镇人民政府驻南坝镇圣灯东路1号。
7.将花池乡、胡家镇合并,设立胡家镇。胡家镇人民政府驻胡家镇启兴街1号。
8.将七里镇、天生镇合并,设立天生镇。天生镇人民政府驻天生镇峨城中路66号。
9.将漆碑乡、漆树土家族乡合并,设立漆树土家族乡。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漆树土家族乡白虎街156号。
10.将凉风乡、上峡乡合并,设立上峡镇。上峡镇人民政府驻上峡乡黑龙街1号。
11.将庆云乡、隘口乡、马渡关镇合并,设立马渡关镇。马渡关镇人民政府驻马渡关镇小寨街32号。
12.将凤鸣乡、红峰镇合并,设立红峰镇。红峰镇人民政府驻红峰镇大坪街38号。
13.将凤林乡(凤凰村、桥沟村、斜坪村)、观山乡、南坪乡合并,设立南坪镇。南坪镇人民政府驻南坪乡东坡街81号。
14.将柏树镇、天宝乡大沙村合并,设立柏树镇。柏树镇人民政府驻柏树镇观月街34号。
15.将黄金镇、凤林乡独山村合并,设立黄金镇。黄金镇人民政府驻黄金镇迎凤街50号。
三、拟保留设置乡镇
1.保留清溪镇,清溪镇人民政府驻清溪镇将军东路105号。
2.保留芭蕉镇,芭蕉镇人民政府驻芭蕉镇石板街81号。
3.保留五宝镇,五宝镇人民政府驻五宝镇嘉兴街2号。
4.保留峰城镇,峰城镇人民政府驻峰城镇凤翔街68号。
5.保留土黄镇,土黄镇人民政府驻土黄镇长乐街77号。
6.保留华景镇,华景镇人民政府驻华景镇万寿街45号。
7.保留樊哙镇,樊哙镇人民政府驻樊哙镇山螺街166号。
8.保留新华镇,新华镇人民政府驻新华镇万盛街180号。
9.保留毛坝镇,毛坝镇人民政府驻毛坝镇永宁街245号。
10.保留大成镇,大成镇人民政府驻大成镇惠民街27号。
11.保留下八镇,下八镇人民政府驻下八镇水井街59号。
12.保留厂溪镇,厂溪镇人民政府驻厂溪镇禹王街11号。
13.保留茶河镇,茶河镇人民政府驻茶河镇茶溪街1号。
14.保留塔河镇,塔河镇人民政府驻塔河镇宝塔街8号。
15.保留桃花镇,桃花镇人民政府驻桃花镇桃坪街108号。
16.保留白马镇,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白马镇白庙街14号。
17.保留老君乡,老君乡人民政府驻老君乡仙云街8号。
18.保留黄石乡,黄石乡人民政府驻黄石乡码头街1号。
19.保留石铁乡,石铁乡人民政府驻石铁乡石桥街114号。
20.保留三墩土家族乡,三墩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三墩土家族乡欣盛街66号。
21.保留龙泉土家族乡,龙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龙泉土家族乡汇泉街88号。
22.保留渡口土家族乡,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渡口土家族乡青龙街158号。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0-05-09
宣汉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拟调整概况

宣汉县现设置建制村(含农村社区)491个,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拟设置建制村(含农村社区)343个,比原有数量减少148个,减幅30.1%。

二、拟调整具体方案

(一)东乡镇

1.将鹰溪村和南岸社区合并为南岸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南岸社区办公阵地。

2.将炉坪村和秧田村合并为秧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秧田村办公阵地。

3.将拱桥村和大梁村合并为大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梁村办公阵地。

4.将大石村和磨峡村合并为磨峡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磨峡村办公阵地。

(二)君塘镇

5.将峰石村和洋烈社区(农村社区)合并为洋烈社区(农村社区)。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洋烈社区办公阵地。

6.将滴水村和团山村合并为团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团山村办公阵地。

(三)清溪镇

7.将楠木坝村和白鹤村合并为白鹤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白鹤村办公阵地。

8.将常宁村和马伏村合并为马伏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马伏村办公阵地。

9.将庄子村、金鹅村和王家坝村合并为王家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王家坝村办公阵地。

10.将燕窝村和茶店村合并为茶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茶店村办公阵地。

(四)普光镇

11.将北斗村和塔垭村合并为塔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塔垭村办公阵地。

12.将支溪村和灯笼村合并为灯笼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灯笼村办公阵地。

(五)天生镇

13.将长石村和西山村合并为西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西山村办公阵地。

14.将关门石村和安寨村合并为峨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关门石村办公阵地。

(六)柏树镇

15.将水磨村和石板梁村合并为石板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水磨村办公阵地。

16.将三河坝村和左右场村合并为左右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三河坝村办公阵地。

17.将太原村和峨凤村合并为峨凤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峨凤村办公阵地。

18.将岩口村和九军村合并为九军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九军村办公阵地。

(七)芭蕉镇

19.将沙河坝村和玉坪村合并为玉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玉坪村办公阵地。

20.将小毛坪村和花生村合并为花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花生村办公阵地。

(八)南坝镇

21.将龙湾村和石牛村合并为石牛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湾村办公阵地。

22.将柿树村和五龙村合并为五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五龙村办公阵地。

23.将排牙村和五道河村合并为五道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排牙村办公阵地。

24.将磨滩村和观河村合并为观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观河村办公阵地。

25.将高墩村、东阳村和圣墩村合并为圣墩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墩村办公阵地。

26.将园坝村和独树梁村合并为独树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独树梁村办公阵地。

(九)五宝镇

27.将梨耳村和罗坝村合并为罗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罗坝村办公阵地。

28.将乌芽村和三元村合并为三元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三元村办公阵地。

29.将长白村和沙沟村合并为沙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沙沟村办公阵地。

30.将扇子村和高坝村合并为高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坝村办公阵地。

(十)峰城镇

31.将西牛村和天府社区合并为天府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天府社区办公阵地。

32.将堰滩村和寨扁社区(农村社区)合并为寨扁社区(农村社区)。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寨扁社区办公阵地。

33.将黄木村和野鸭村合并为野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野鸭村办公阵地。

34.将豆溪村和板桥河村合并为板桥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板桥河村办公阵地。

(十一)土黄镇

35.将董坡村和百堰村合并为百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董坡村办公阵地。

36.将洞沟村和黄石包村合并为黄石包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石包村办公阵地。

37.将望乡村和大房村合并为大房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房村办公阵地。
    (十二)华景镇

38.将五福村和鲢鱼村合并为鲢鱼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鲢鱼村办公阵地。

39.将佛耳坝村和金榜村合并为佛耳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榜村办公阵地。

40.将鹅项村和甘岭村合并为甘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鹅项村办公阵地。

41.将侯山村、金台村和红岩洞村合并为红岩洞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红岩洞村办公阵地。

(十三)樊哙镇

42.将西溪村和高伦村合并为高伦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伦村办公阵地。

43.将铁心村和古凤村合并为古凤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古凤村办公阵地。

44.将土溪村和花梨村合并为花梨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花梨村办公阵地。

45.将水田村和金垭村合并为金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垭村办公阵地。

(十四)新华镇

46.将石咀村和金坪村合并为金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坪村办公阵地。

(十五)黄金镇

47.将书院社区(农村社区)和祥柏社区合并为祥柏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祥柏社区办公阵地。

48.将贾口村和斑竹村合并为太平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斑竹村办公阵地。

49.将双堰村和黄金村合并为黄金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金村办公阵地。

(十六)胡家镇

50.将峰沟村和鸭池村合并为鸭池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鸭池村办公阵地。

51.将石梁村、跳河村和思乐村合并为思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思乐村办公阵地。

(十七)毛坝镇

52.将老街村、弹子村和永盛社区合并为永盛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永盛社区办公阵地。

53.将冒尖村和天坪村合并为天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冒尖村办公阵地。

54.将云蒙村和红岩村合并为红岩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云蒙村办公阵地。

(十八)双河镇

55.将尖山村和双桥社区合并为双桥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双桥社区办公阵地。

56.将越岭村和方斗村合并为方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方斗村办公阵地。

57.将仓门村和交通村合并为交通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交通村办公阵地。

58.将大河村和石垭村合并为石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垭村办公阵地。

(十九)大成镇

59.将石笋村和文城社区合并为文城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文城社区办公阵地。

60.将长新村和三桥社区(农村社区)合并为三桥社区(农村社区)。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三桥社区办公阵地。

61.将田岭村和马滩村合并为马滩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马滩村办公阵地。

62.将石柱村和瓦窑村合并为瓦窑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瓦窑村办公阵地。

(二十)土主镇

63.将庙潭村和辽原社区合并为辽原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辽原社区办公阵地。

64.将双树村和合溪村合并为合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合溪村办公阵地。

(二十一)下八镇

65.将店子村和温黄社区合并为温黄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温黄社区办公阵地。

66.将黄泥社区(农村社区)和凉水井社区合并为凉水井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黄泥社区办公阵地。

67.将田湾村和米岩村合并为米岩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米岩村办公阵地。

68.将石盘村和长春村合并为长春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盘村办公阵地。

69.将东方村和天一村合并为天一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天一村办公阵地。

(二十二)厂溪镇

70.将板寨村和井沟村合并为井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井沟村办公阵地。

71.将朝天村和梨子村合并为梨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梨子村办公阵地。

(二十三)茶河镇

72.将高城村和茶河村合并为茶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茶河村办公阵地。

73.将皂角村和岭岗村合并为岭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皂角村办公阵地。

74.将大水村和圣水村合并为圣水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圣水村办公阵地。

75.将鞍坪村和龙观村合并为龙观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观村办公阵地。

76.将四方村和国山村合并为国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国山村办公阵地。

(二十四)塔河镇

77.将塔河村和宝塔社区合并为宝塔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塔河村办公阵地。

78.将印岩村和红庙村合并为红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红庙村办公阵地。

(二十五)红岭镇

79.将垛石村和豆城村合并为豆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豆城村办公阵地。

80.将茅坪山村和湾桥村合并为湾桥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湾桥村办公阵地。

(二十六)柳池镇

81.将新安村和隆鑫社区合并为马家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隆鑫社区办公阵地。

82.将楠木村和金竹村合并为金楠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竹村办公阵地。

83.将栈板村和双河村合并为新红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双河村办公阵地。

(二十七)马渡关镇

84.将浪洋村和石林社区合并为石林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石林社区办公阵地。

85.将山顶村和长滩村合并为长滩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山顶村办公阵地。

86.将凉村村和鱼池村合并为双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鱼池村办公阵地。

(二十八)红峰镇

87.将皇城村和石堡村合并为石堡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堡村办公阵地。

88.将千山村和石龙村合并为石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龙村办公阵地。

(二十九)七里镇

89.将断桥村和新芽村合并为新芽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芽村办公阵地。

90.将染沟村和马蹄村合并为马蹄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染沟村办公阵地。

91.将乱石村和塔坝村合并为塔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塔坝村办公阵地。

(三十)白马镇

92.将梧桐村和双龙社区合并为双龙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双龙社区办公阵地。

93.将繁坝村和马鞍村合并为马鞍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马鞍村办公阵地。

(三十一)桃花镇

94.将白堰沟村和桃花坪村合并为桃花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桃花坪村办公阵地。

95.将莲池村和刘家沟村合并为刘家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刘家沟村办公阵地。

96.将龙井村和鼓石梁村合并为鼓石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鼓石梁村办公阵地。

(三十二)明月乡

97.将黄马村、重石村和桂花社区合并为明月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桂花社区办公阵地。

(三十三)三河乡

98.将峰岩村和铁溪河村合并为铁溪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峰岩村办公阵地。

99.将庙坪村和樟木沟村合并为樟木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庙坪村办公阵地。

(三十四)老君乡

100.将紫云村和彩云社区合并为彩云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紫云村办公阵地。

101.将石门村和铁尖村合并为铁尖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门村办公阵地。

(三十五)黄石乡

102.将铜岗村和太平村合并为太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太平村办公阵地。

103.将九龙村和百花村合并为百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九龙村办公阵地。

(三十六)庙安乡

104.将南垭村和洞子村合并为洞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洞子村办公阵地。

(三十七)天宝乡

105.将天宝村和复兴社区合并为复兴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复兴社区办公阵地。

(三十八)东林乡

106.将红豆村、环山村和红界村合并为红界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红界村办公阵地。

107.将罐山村和墩坡村合并为墩坡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墩坡村办公阵地。

(三十九)凉风乡

108.将古城村和洞口村合并为洞口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洞口村办公阵地。

109.将茅坪村和大兴村合并为大兴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茅坪村办公阵地。

110.将太和村和凉垭村合并为凉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凉垭村办公阵地。

(四十)上峡乡

111.将柏树坪村和宝塔村合并为宝塔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宝塔村办公阵地。

112.将柳茂村和杨柳关村合并为杨柳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柳茂村办公阵地。

113.将石鼓村和黑天池村合并为黑天池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黑天池村办公阵地。

(四十一)天台乡

114.将义和村和董坪村合并为董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董坪村办公阵地。

115.将柑子村和尖包村合并为尖包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尖包村办公阵地。

(四十二)观山乡

116.将双营村和双扁村合并为双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双扁村办公阵地。

(四十三)南坪乡

117.将玄祖村和福安社区合并为福安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福安社区办公阵地。

118.将厂坪村和木瓜村合并为木瓜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木瓜村办公阵地。

(四十四)凤林乡

119.将马板村和斜坪村合并为斜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马板村办公阵地。

(四十五)漆碑乡

120.将太阳村和九顶社区合并为漆碑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九顶社区办公阵地。

121.将四井村和琵琶村合并为琵琶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琵琶村办公阵地。

122.将竹园村和杉木村合并为杉木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竹园村办公阵地。

123.将大树村和花盆村合并为花盆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花盆村办公阵地。

(四十六)三墩土家族乡

124.将月亮村和龙洞村合并为龙洞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洞村办公阵地。

125.将燕河村和梨树村合并为梨树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梨树村办公阵地。

(四十七)漆树土家族乡

126.将长城村和疆城社区合并为长城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疆城社区办公阵地。

(四十八)龙泉土家族乡

127.将金鸡村、梨坪村和河口社区合并为河口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河口社区办公阵地。

128.将大坪村和鸡坪村合并为鸡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鸡坪村办公阵地。

129.将小坪村和老场村合并为老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老场村办公阵地。

(四十九)渡口土家族乡

130.将甘溪村和马老村合并为马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马老村办公阵地。

131.将钦家村和甜竹村合并为甜竹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甜竹村办公阵地。

(五十)石铁乡

132.将十字溪社区(农村社区)和望月社区合并为望月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望月社区办公阵地。

133.将池岸村和斜水村合并为斜水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池岸村办公阵地。

(五十一)凤鸣乡

134.将中子村和凤翔社区合并为凤鸣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凤翔社区办公阵地。

(五十二)花池乡

135.将堰沟村和荷花社区合并为花池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荷花社区办公阵地。

136.将小池村和大池村合并为大池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池村办公阵地。

(五十三)庆云乡

137.将土堡村和浅坝社区合并为浅坝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浅坝社区办公阵地。

138.将锣坪村和严坪村合并为严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严坪村办公阵地。

(五十四)隘口乡

139.将木龙村和龙华社区合并为龙华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龙华社区办公阵地。

140.将金银村和烟灯村合并为烟灯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烟灯村办公阵地。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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