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补充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县紧紧围绕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以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推进城镇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振兴县域经济为重点,依法科学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川甘青三省交界地区区域发展先行县奠定基础。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04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经深入调研摸底,结合县情实际,拟制了《阿坝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补充方案(草案)》,现予以补充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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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人民政府
阿坝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补充方案(草案)
一、乡镇机构设置情况
阿坝县现有乡镇(场)21个,其中:16个乡3个镇2个牧场。本轮乡镇行政区划撤销7个乡,调整1个牧场,新设3个镇。调整后,阿坝县拟设9个乡6个镇。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洛尔达乡、安羌乡,拟设安羌镇。以原洛尔达乡阿尔君村、洛尔达村、徐藏村、哇多村、学尔沟村和原安羌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安羌镇行政区域,安羌镇人民政府驻安羌街38号。
(二)撤销河支乡、德格乡,拟设河支镇。以原德格乡、原河支乡河支村、独洼村、甲依村、原洛尔达乡苟扎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河支镇行政区域,河支镇人民政府驻河支村3组69号。
(三)撤销甲尔多乡、各莫乡,拟设各莫镇,将若柯河牧场管理区域划归各莫镇管辖。以原若柯河牧场管理区域、原甲尔多乡原各莫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各莫镇行政区域,各莫镇人民政府驻各莫乡各莫路14号。
(四)撤销哇尔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阿坝镇管辖。以原哇尔玛乡、原河支乡色尔古村和原阿坝镇行政区域为阿坝镇行政区域,阿坝镇人民政府驻一村洽塘中街83号。
(五)2020年4月1日阿坝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乡镇机构设置情况”内容“本轮乡镇行政区划撤销1个乡,调整2个牧场,2个村,新设1个镇。调整后,阿坝县拟设15个乡4个镇”作废。
二、“具体调整方案”第二条内容“撤销甲尔多乡,设立甲尔多镇,将若柯河牧场管理区域划归甲尔多镇管辖,若柯河牧场一分场改设为若柯河村;二分场改设为哈拉玛村。甲尔多镇人民政府驻甲尔多路6号”作废。
三、“具体调整方案”第四条内容“将原洛尔达乡苟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支乡管辖。以原洛尔达乡苟扎村行政区域和原河支乡河支村、独洼村、甲依村行政区域为河支乡行政区域,河支乡人民政府驻河支村3组69号”作废。
四、来信来访地址:阿坝县民政局行政区划地名股作废。
五、其他条款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