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村级建制
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广汉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
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11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整合发展资源,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区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广汉市实际,拟定了《广汉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24时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雒城
街道联系人:李统刚13980109503 邮箱:
742104490@qq.com。
新丰街道联系人:蒋晓鸥13568418399 邮箱:
244846458@qq.com。
金雁街道联系人:段 超18781047876 邮箱:
382030199@qq.com。
三星堆镇联系人:姜 鹏15883403042 邮箱:
23503779@qq.com。
小汉镇联系人:王周莉18781099002 邮箱:
2122152149@qq.com。
三水镇联系人:陈昌彬13668305005 邮箱:
75142586@qq.com。
南丰镇联系人:黄小英15183656326 邮箱:
30989020@qq.com。
连山镇联系人:张 宇13628072757 邮箱:
353289904@qq.com。
金鱼镇联系人:刘苏毅13689620307 邮箱:
415419617@qq.com。
金轮镇联系人:肖 军13778408839 邮箱:
273704476@qq.com。
向阳镇联系人:贺贵波13778296500 邮箱:
1123546482@qq.com。
高坪镇联系人:赵祥贵13980106123 邮箱:
793608270@qq.com。
民政局联系人:涂方东0838-5306450 邮箱:
guanghanmzj@sina.com。
附件:广汉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方案(草案)
广汉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
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1日
广汉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方案
(草案)
一、设置情况
广汉市现有建制村182个,社区39个,拟减少建制村120个,增加社区21个。调整后,设置建制村62个,社区60个。
二、具体调整优化方案
(一)雒城街道
1.将中山社区、学府社区
合并,设学府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中山社区(学府社区四至界限为:长沙路西一段以南,中山大道北一、二、三段以西,东西大街西一段以北,
湖南路南二、三段以东区域)。
2.将顺德社区、西城社区合并,设西城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西城社区(西城社区四至界限为:西湖路西一、二段以南,南宁路及
贵阳路一、二段以西,马牧河左岸以北、宝成铁路以东区域)。
3.撤销火车站社区,设西湖社区,将西湖社区与常德社区
规模进行调整,西湖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火车站社区,常德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常德社区(其中,西湖社区四至界限为:长沙路西三段以南,韶山路一、二、三段以西,西湖路西二段以北,宝成铁路以东区域;常德社区四至界限为:长沙路西二段以南,湖南路一、二、三段以西,东西大街西一段及西湖路西一段以北,韶山路一、二、三段以东区域)。
4.撤销柳州路社区,设光华社区,将光华社区与桂花社区规模进行调整,光华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柳州路社区,桂花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桂花社区(其中,光华社区四至界限为:顺德路一、二段以南,中山大道南二段以西,大件路以北,贵阳路一、二段以东区域;桂花社区四至界限为:东西大街西一段以南,中山大道南一段以西,顺德路一、二段以北,南宁路以东区域)。
5.撤销金雁社区、雒中社区,设书院社区,将书院社区与三北社区规模进行调整,书院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雒中社区,三北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三北社区(其中,书院社区四至界限为:武昌路北一、二、三段以西,东西大街东一段以北,中山大道北一、二、三段以东,长沙路东一段以南区域;三北社区四至界限为:武昌路北一、二、三段以东,长沙路东一、二段以南,大件路以西,东西大街东二段以北区域)。
6.撤销九江路社区、佛山路社区,设金佛社区,将金佛社区与金领社区规模进行调整,金佛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佛山路社区,金领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金领社区(其中,金佛社区四至界限为:九江路一段以南,南昌路一段以西,成都路东三段以北,中山大道南二段以东区域;金领社区四至界限为:东西大街东二段以南,成都路东三段以西,南昌路一段以北,南北大街南一、二段以东区域)。
7.将汉口路社区
更名为房湖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汉口路社区。
(二)新丰街道
1.将双槐村、卡房村、同善村合并,设卡房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卡房村委会。
2.将独木村、西城村、古城村、海口路社区(新场镇部分)合并,设宏南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独木村委会。
3.将三河村、四合村合并,设齐和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四合村委会。
4.将龙居村、广东村、海口路社区(老场镇部分)合并,设龙居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广汉市新丰街道聚心嘉园党群服务
中心。
5.将花园村、万胜村、福州路社区合并,设万福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花园村委会。
6.将新河村、灵泉村合并,设滨湖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灵泉村委会。
7.将顺河村、跃龙村合并,设顺河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顺河村委会。
8.撤销京皇村,设京皇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广汉市漳州路北段11号。
9.撤销狮象村,设翰翔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狮象村委会。
10.撤销连江村,设连江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连江村委会。
11.撤销马牧村,设马牧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马牧村委会。
12.撤销大塘村,设大塘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大塘村委会。
13.撤销和平村,设和平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和平村委会。
14.撤销金华村,设金华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华村委会。
(三)金雁街道
1.将龙江村、桅杆村合并,设大同路社区,办公地点在原桅杆村委会。
2.将檀林村、云盘村(3、7、11组)合并,设檀林社区,办公地点在原檀林村委会。
3.将炳灵村、新源村、云盘村(1、2、4、5、6、8、9、10、12组)合并,设沱水社区,办公地点在原炳灵村委会。
(四)三星堆镇
1.将群力村、朝阳村、塔子村合并,设朝阳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朝阳村委会。
2.将盛和村、北新村合并,并与第二社区合并,设仁和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盛和村委会。
3.将红星村、白果村合并,设仁圣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白果村委会。
4.将真武村、回龙村、三星村合并,设三星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回龙村委会。
5.将仁义村、米花村合并,设仁义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米花村委会。
6.将欢喜村、仁寿村合并,设欢喜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欢喜村委会。
7.将南兴村、双龙村合并,设龙兴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双龙村委会。
8.将义安村、东岗村合并,设中兴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义安村委会。
9.将竹木村、楠林村合并,设楠林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竹木村委会。
10.撤销金谷村,设金谷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金谷村委会。
11.撤销金山村,设金山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山村委会。
12.撤销狮堰村,设狮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狮堰村委会。
13.撤销高涧村,设高涧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高涧村委会。
(五)小汉镇
1.将柳林村、上陵村合并,设上林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柳林村委会。
2.将洛阳村、高槽村合并,设高槽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高槽村委会。
3.将小南村、小汉镇社区合并,设小南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小南村委会。
4.将石桥林村、峰昌村合并,设峰昌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峰昌村委会。
5.将方碑村、桂园村合并,设桂园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桂园村委会。
6.将瓦窑村、新兴村合并,设新兴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瓦窑村委会。
7.将新光村、八角村合并,设八角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光村委会。
8.将严石村、新华社区合并,设新华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严石村委会。
(六)三水镇
1.将高店村、高店第二社区合并,设航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店村委会。
2.撤销石观村,设石观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石观村委会。
3.将光明村、三水镇社区合并,设光明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三水镇社区。
4.将常乐村、屏风村、罗经村合并,设常乐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屏风村委会。
5.将国防村、华严村合并,设国防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国防村委会。
6.将中心村、三城村、寿增村合并,设中心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中心村委会。
(七)南丰镇
1.将桂红村、永红村合并,设桂红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桂红村委会。
2.将双福村、槐树村合并,设双福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双福村委会。
3.将七玉村、永乐村合并,设七玉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七玉村委会。
4.将阳关村、联合村合并,设阳关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阳关村委会。
5.将建新村、南丰镇社区合并,设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建新村委会。
6.将新开村、紫荆村、太平场社区合并,设太平场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太平场社区。
(八)连山镇
1.将乌木村、光辉村合并,并与连山镇社区合并,设乌木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连山镇社区。
2.将石梯村、双堰村合并,设石梯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梯村委会。
3.将川江村、清河村合并,设川江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清河村委会。
4.将福寿村、柳埝村合并,设柳埝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福寿村委会。
5.将锦花村、五一村合并,设锦花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锦花村委会。
6.将桔红村、桔苹村合并,并与松林社区合并,设桔苹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桔苹村委会。
7.将涌泉村、齐心村合并,设涌泉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涌泉村委会。
8.将龙泉村、石门村合并,设龙泉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泉村委会。
9.将松林村、果园村合并,设松林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果园村委会。
10.将界牌村、滴水村合并,设滴水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滴水村委会。
11.将沙田村、红堰村合并,设沙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沙田村委会。
12.将东广村、太阳村合并,设太阳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东广村委会。
(九)金鱼镇
1.将鹄鸣村、白鹤村(12、13、14、15组)合并,设鹄鸣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鹄鸣村委会。
2.将安平村、亲民村合并,并与和兴社区合并,设和兴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亲民村委会。
3.将宝堂村、双江村合并,设两江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宝堂村委会。
4.将青㭎村(7、10、11、12、13、14、15、16、17组)、凉水村合并,设凉水井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凉水村委会。
5.将青㭎村(1、2、3、4、5、6、8、9组)、白云村合并,并与金鱼社区合并,设亭江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白云村委会。
6.将花塘村、黄家店村合并,设千禾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家店村委会。
7.将菱角桥村、白鹤村(1、2、3、4、5、6、7、8、9、10、11组)合并,设上岭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菱角桥村委会。
(十)金轮镇
1.将樊池村、双沙村合并,设樊池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樊池村委会。
2.将寨子村、天台村合并,设寨子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天台村委会。
3.将东禅寺村、毗庐村合并,设东禅寺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东禅寺村委会。
4.将桂花村、马嘶村合并,设桂花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桂花村委会。
5.将五里村、金庵村合并,设五里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五里村委会。
6.将塔园村、柳虹村合并,并与金轮镇社区合并,设摇亭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金轮镇社区。
7.将金角村、四正村合并,设金角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角村委会。
8.将西林村、兴隆社区合并,设兴隆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兴隆社区。
(十一)向阳镇
1.将向阳镇社区、江南村、胜利村合并,设向兴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向阳镇社区。
2.将荣升村、聚合村合并,设荣升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荣升村委会。
3.将瓦店村、张化村合并,设张化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瓦店村委会。
4.将青月村、丰收村合并,设青月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青月村委会。
5.将同兴村、双柏村合并,设同兴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广兴社区。
6.将新桥村、高寿村合并,设高寿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桥村委会。
7.将三界村、团柏村合并,设三界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团柏村委会。
8.将同花村、广兴社区合并,设同花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同花村委会。
(十二)高坪镇
1.将金光村、白里村合并,并与西高社区合并,设白里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白里村委会。
2.将马堰村、李堰村合并,设李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李堰村委会。
3.将万柏村、文河村合并,设文河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文河村委会。
4.将双红村、高拱桥村合并,设高拱桥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拱桥村委会。
5.将一龙桥村、龙潭村合并,并与高坪镇社区合并,设龙潭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潭村委会。
6.将双石村、水磨村合并,设水磨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水磨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