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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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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0-05-10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行政合并的批复
高政发〔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关于行政村合并的请示》已收悉,经2020年3月17日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行政村合并相关事项,合并后,全市行政村数量由原来的420个减为305个。现批复如下:

  一、行政村合并情况

  (一)东城办

  段庄村、晋阳社区合并,组建新的晋阳社区,居委会驻地设在原晋阳社区;

  龙王沟村、果则沟村合并,组建新的果则沟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果则沟村。

  合并后,东城办辖行政村数量为7个(减少2个)。

  (二)南城办

  琚庄村、瓦窑头村合并,组建新的瓦窑头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瓦窑头村;

  南韩庄村、梨园村合并,组建新的梨园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梨园村;

  汤王头村、城南社区合并,组建新的城南社区,居委会驻地设在原城南社区;

  下玉井村、朴村村合并,组建新的朴村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朴村村;

  庄子村、谷口村合并,组建新的谷口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谷口村。

  合并后,南城办辖行政村数量为17个(减少5个)。

  (三)北城办

  石门村、围城村合并,组建新的围城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围城村;

  张家村、孔家村、李家沟村合并,组建新的李家沟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李家沟村。

  合并后,北城办辖行政村数量为12个(减少3个)。

  (四)米山镇

  祁寨村、郭村合并,组建新的郭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郭村;

  北庄村、董寨村合并,组建新的董寨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董寨村;

  石咀头村、孝义村合并,组建新的孝义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孝义村;

  南坡上村、河东村、王家庄村、米东村合并,组建新的米东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米东村;

  北朱庄村、南圪塔村、司家庄村合并,组建新的司家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司家庄村;

  窑栈村、酒务村合并,组建新的酒务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酒务村;

  成家山村、南坡村合并,组建新的南坡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南坡村;

  后河村、岭头村、东南庄村合并,组建新的东南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东南庄村。

  合并后,米山镇辖行政村数量为25个(减少12个)。

  (五)三甲镇

  三甲北村、圪旦村、三甲南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三甲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三甲南村;

  朱家山村、赵家山村合并,组建新的赵家山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赵家山村;

  上池村、中池村、王家山村、姬家山村合并,组建新的姬家山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姬家山村;

  姬家村、槐树庄村合并,组建新的槐树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槐树庄村。

  合并后,三甲镇辖行政村数量为18个(减少7个)。

  (六)神农镇

  席家村、长畛坡村合并,组建新的长畛坡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长畛坡村;

  西郝庄村、李家庄村合并,组建新的李家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李家庄村;

  洼深村、东郝庄村合并,组建新的东郝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东郝庄村;

  洼里村、口则村合并,组建新的口则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口则村;

  李家村、申家村合并,组建新的申家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申家村;

  大西河村、中庙村合并,组建新的中庙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中庙村;

  石沙村、邱村合并,组建新的邱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邱村;

  焦家沟村、池院村合并,组建新的池院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池院村;

  张家山村、小河西村合并,组建新的小河西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小河西村。

  合并后,神农镇辖行政村数量为23个(减少9个)。

  (七)陈区镇

  西窑头村、陈区村合并,组建新的陈区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陈区村;

  水沟村、石村村合并,组建新的石村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石村村;

  王家庄村、张家庄村合并,组建新的张家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张家庄村;

  南头村、姬兴庄村、大山村、郭佛陀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四坪山村”,村委会驻地拟建于原郭佛陀村、南头村、大山村交界处;

  营里村、王家河村合并,组建新的王家河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王家河村;

  关家村、沙院村合并,组建新的沙院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沙院村;

  闫圪塔村、安河村合并,组建新的安河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安河村;

  中庄村、任家庄村合并,组建新的任家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任家庄村。

  合并后,陈区镇辖行政村数量为22个(减少10个)。

  (八)建宁乡

  筱川村、东庙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建东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东庙村;

  马岭村、西沟村、吴家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西沟新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西沟村;

  苟家村、程家河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佛掌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程家河村;

  张家村、何家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金泉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何家村;

  王家村、荒窝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皇宜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荒窝村。

  合并后,建宁乡辖行政村数量为14个(减少6个)。

  (九)北诗镇

  南诗村、北诗村合并,组建新的北诗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北诗村;

  西山村、野沟村合并,组建新的野沟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野沟村;

  寨上村、丹水村合并,组建新的丹水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丹水村;

  贺庄村、南诗午村合并,组建新的南诗午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南诗午村;

  掘墡头村、兴隆村合并,组建新的掘墡头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兴隆村;

  南坪村、中坪村、南村合并,组建新的南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南村;

  长畛村、化壁村合并,组建新的化壁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化壁村。

  合并后,北诗镇辖行政村数量为26个(减少8个)。

  (十)石末乡

  南张寨村、三槐庄村、西瑶村、石末村合并,组建新的石末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石末村;

  秦庄村、秦庄川村、侯庄村合并,组建新的侯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侯庄村。

  合并后,石末乡辖村民委员会为12个(减少5个)。

  (十一)河西镇

  向阳村、小仙村合并,组建新的小仙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小仙村;

  黄家沟村、牛家庄村、窑头村合并,组建新的窑头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窑头村;

  郭家庄村、朵则村合并,组建新的朵则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朵则村;

  界牌岭村、司家川村合并,组建新的司家川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司家川村;

  南岭村、北岭村合并,组建新的北岭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北岭村;

  下崖底村、寨沟河村、回山村合并,组建新的回山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回山村;

  西李家庄村、东李家庄村、桥南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李家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西李家庄村;

  朱家庄村、下庄村合并,组建新的下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下庄村;

  岭坡村、西李门村合并,组建新的西李门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西李门村;

  乔里村、牛庄村合并,组建新的牛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牛庄村;

  南庄村、永宁寨村合并,组建新的永宁寨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永宁寨村。

  合并后,河西镇辖行政村数量为31个(减少14个)。

  (十二)马村镇

  张家村、东周村合并,组建新的东周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东周村;

  毕家庄村、沟头村合并,组建新的沟头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沟头村;

  西崛山村、中崛山村、东崛山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崛山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东崛山村;

  掌握村、永安村合并,组建新的永安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永安村。

  合并后,马村镇辖行政村数量为18个(减少5个)。

  (十三)原村乡

  牧沟村、原村合并,组建新的原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原村;

  大坡沟村、上马游村合并,组建新的上马游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上马游村;

  西坪村、窑则头村合并,组建新的窑则头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窑则头村;

  水南村、上董峰村、下董峰村合并,组建新的下董峰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下董峰村;

  山和背村、交河村合并,组建新的交河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交河村。

  合并后,原村乡辖行政村数量为19个(减少6个)。

  (十四)野川镇

  沟南村、李庄村、圪台村合并,组建新的圪台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圪台村;

  寺沟村、后沟村、唐家山村、大野川村合并,组建新的大野川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大野川村;

  后山沟村、路家村合并,组建新的路家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路家村。

  合并后,野川镇辖行政村数量为17个(减少6个)。

  (十五)寺庄镇

  赵家山村、郜家庄村合并,组建新的郜家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郜家庄村;

  冯家庄村、伯方村合并,组建新的伯方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伯方村;

  牛家村、太平村合并,组建新的太平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太平村;

  拌沟村、芦家峪村合并,组建新的芦家峪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芦家峪村;

  地夺掌村、回沟村合并,组建新的回沟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回沟村;

  明家沟村、李家河村合并,组建新的李家河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李家河村;

  南峪村、碾河村、伞盖村合并,组建新的伞盖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伞盖村;

  小会沟村、赵庄村合并,组建新的赵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赵庄村;

  鸦沟村、草芳村合并,组建新的草芳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草芳村;

  东德义村、西德义村、德义庄村合并,组建并更名为“德义村”,村委会驻地设在东德义小学旧址。

  合并后,寺庄镇辖行政村数量为33个(减少12个)。

  (十六)永禄乡

  刘家庄村、上扶村合并,组建新的上扶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上扶村;

  段家沟村、秋子村合并,组建新的秋子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秋子村;

  马家庄村、许庄村合并,组建新的许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许庄村;

  泉则头村、庙儿沟村、永禄村合并,组建新的永禄村,村委会驻地设在原永禄村。

  合并后,永禄乡辖行政村数量为11个(减少5个)。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高平市委办公室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村合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发〔2019〕39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村合并的组织建设、清产核资等相关后续工作,确保合并不能乱、工作不能断、任务不能停,平稳有序开展行政村合并工作;市民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以产业为牵引,以合作社为纽带,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力争合并出新气象、新力量。

  特此批复。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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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0-05-11
真棒,好详细的合并,如果有合并后各村的面积,人口就更好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0-05-10
看来,合并行政村是个趋势。不过这样一来,原来自然村的资料恐怕更不好找了。
骏马秋风塞北,杏花春雨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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