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
调整叙永县、古蔺县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20〕5号)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http://mzt.sc.gov.cn/scmzt/gsgg/2020/6/9/17a1c7e5c3a64375899285fe9d6c81ba.shtml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叙永县、古蔺县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泸市府〔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叙永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兴隆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凤镇管辖,龙凤镇人民政府驻龙凤社区龙凤路26号。
(二)撤销营山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摩尼镇管辖,摩尼镇人民政府驻摩尼社区川云路160号。
二、关于古蔺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撤销古蔺镇,设立彰德街道,将原古蔺镇彰德社区、兰馨社区、崇文社区、奢香社区、胜蔺街社区、商业街社区、西城街社区、香山村、成龙村、飞龙村、太平街村、建国村、联合村、龙坪村、枣林村、芭蕉村、宝灵村、三道水村、光辉村、漆山村、小水村、长岭村和德耀镇福来村1至2组及黄荆镇龙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彰德街道管辖,彰德街道办事处驻崇文社区迎宾大道437号。
(四)撤销护家镇,设立金兰街道,以原护家镇和原古蔺镇东城社区、城北街社区、东新街社区、火星村、广惠村、朝阳村、金山村、北朝村、青阳村、玉田村、王堂村、头道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金兰街道的行政区域,金兰街道办事处驻王堂村二组111号。
(五)撤销永乐镇,设立永乐街道,以原永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永乐街道的行政区域,永乐街道办事处驻乐用街社区府前路39号。
(六)撤销桂花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荆镇管辖,黄荆镇人民政府驻桂花社区桂花街169号。
(七)撤销鱼化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山镇管辖,龙山镇人民政府驻龙山社区府前街18号。
(八)撤销土城镇,将原土城镇土城街社区、土城村、天井村、风光村、裕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二郎镇管辖,二郎镇人民政府驻二郎滩社区郎酒大街160号。
将原土城镇大山村、堰塘村、赞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村镇管辖,大村镇人民政府驻大村社区府前路133号。
(九)撤销白泥乡,设立白泥镇,以原白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白泥镇的行政区域,白泥镇人民政府驻骑龙社区骑龙街372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
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
管理体制。要坚持顺向优化乡镇区划版图,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