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0 〕101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关于同意调整青岛市黄岛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 «关于调整黄岛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 (青政呈 〔2020 〕 25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王台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王台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王台镇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张家楼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张家楼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张家楼镇政府驻地。
三、你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增强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要严格落实国务院 “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按照 “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平稳顺利、稳妥有序。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