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应该分区。“区”应当作为方便城市管理所划分为的区块而不是一个小城市。但目前因为市辖区与县同级,很多区的机构都会朝向县看齐,各种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有XXX机构区都必须要有,导致机构冗余,城市分为大的碎块。
在我看来较大的市、副省级城市、直辖市设立有一级地方政府的区(类似东京的特别区)区长副县级,直辖市县级;其他城市的区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类似日本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区)区长乡级会比较好。取消街道办事处改为区民分馆,让街道办事处真正成为方便居民就近享受行政服务的处所,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改由区进行管理。
区的职责就是管理区内的一些琐事,优化城市环境,努力提升居民服务。其余的各种职责如经济规划等一律交由市进行管理,区只有提出建议的权力,不可以给区过大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