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文献中出现“节度”字样,不可贸然定为方镇。鄙人简要分为四类:
一、行营之节度,为中晚唐集数道(镇)之兵行征伐事,有号加“节度”者,其非方镇也,长官亦不称节度使,名号有“兵马都元帅”、“兵马副元帅”(都元帅常由皇太子及诸皇子兼领,实际以副元帅为统帅)、招讨使、都招讨使、都统、都都统等。多数不易混淆,但仍有对此认识不清,造成史料错误者。
例:《马燧浑瑊副元帅同讨河中制》载:燧可兼充奉诚军及晋绛隰慈等州节度管内诸军行营兵马副元帅……瑊可兼河中尹充河中绛州节度观察处置等使、仍充河中绛州同陕虢等管内诸军行营兵马副元帅。
实际指朝廷诏马燧领河东、保宁、奉诚、晋绛隰慈等四路兵马征伐河中,实际由于晋绛隰慈沦陷中,马燧实领河东、保宁、奉诚三镇兵,又见《谕晋隰慈州檄》:兴元元年八月某日,河东保宁奉诚军行营副元帅北平郡王燧檄告;河中、保宁本就属马燧领,但奉诚军节度使绝不可能由马燧充任,因奉诚军专为立下大功的康日知所设,大军征讨在即,罢康日知奉诚军节度,给已兼两镇节度的马燧再加一节度毫无意义,故此马燧所充奉诚军节度为数镇行营节度。
浑瑊充任的河中绛州节度观察处置等使为实质的方镇节度使,但河中绛州同陕虢等管内诸军行营,指河中绛同(由于浑瑊大军屯同州,故是时暂将同州纳入)、陕虢二镇兵马。但是《新唐书》方镇表就搞错了,其中载“复置河中节度使,河中府、同绛陕虢四州”,谬甚。此类应予改正。
二、军将之节度,中唐设置节度使之初的所有节度使,以及中晚唐征伐战争发生期间的一部分节度使,不应视为方镇。典型之例为神策军节度使,还有上述保宁军、奉诚军节度使,均非领州之方镇(保宁并非史载河东更号,而为别镇,征李怀光后河东、保宁方二镇归一,为“河东”号;奉诚军并非领同州之方镇(康日知遥授同州刺史,未之任,即改晋慈隰节度使、晋州刺史),而为康日知所领深赵兵所设,移河东参加征李怀光之役),有时间专文讨论这个问题。
另如,建中二年四镇叛乱,唐廷设置大批节度使,
调整频繁,如不加观察处置使,这些节度使大凡此类。
三、方镇之节度 此“方镇”盖为唐人说的“道”之方镇,即节度使须兼领观察处置使。中晚唐大部分有名号之方镇均为此类。此为本坛所说
行政区划。
另有,动乱时期设置的部分昙花一现的节度观察处置等使,仍应视之方镇,只是这个方镇(道)的
区划调整太过频繁而已,现在区划调整亦有很多例子,故仍应视为“道”之方镇,为不稳定区划。
又有飞地方镇,如陈郑泽潞,但加观察处置,仍视为道之方镇,只是这个“道”有飞地而已。
四、州格之节度 晚唐五代后,部分强藩兼并弱藩,仍保留节度名号,逐渐不具方镇之实,至宋已演变为州格之节度。
我觉得大家须仔细辨别这四类节度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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