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号:《关于将南阳镇重新划归鱼台县的建议》的答复
刘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南阳镇重新划归鱼台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微山湖整个湖区的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和械斗问题,中央于1953年设立微山县,政务院第136号文批复“同意山东省以微山、昭阳、独山、南阳湖湖区为基础,将湖内纯渔村及沿湖半渔村划设为微山县。”中央明确划设微山县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就是为加强对微山湖地区的统一管理。1956年国务院第124号文再次强调:“微山湖湖面由山东省微山县统一管理”。您提出“关于将南阳镇重新划归鱼台县的建议”,与国务院设立微山县统一管理微山湖的原则不相吻合。南阳镇重新划归鱼台县属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以上为我局对您提出建议的解析和说明,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区划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今后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济宁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2日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网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