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源汇区民政局申请源汇区干河陈街道、顺河街街道、马路街街道、老街街道备案的请示
漯民文〔2020〕115号
省民政厅:
根据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关于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街道、顺河街街道、马路街街道、老街街道备案的请示》(源民文〔2020〕36 号),我们认为:一是源汇区四个街道,因国家试点的历史原因试行大社区体制,又因形势变化,大社区试点不适应现行管理体制,试点停止。二是在组织架构上,街道管理体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 修正》。三是四个街道已事实运行十多年,原机构、人员编制未撤,不增编不增人不增财政负担,运行平稳,重新设立街道符合现行社会治理体系,漯河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并批复,同意申请备案。
当否,请批复。
漯河市民政局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