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广府发〔2020〕71号 :关于同意成立湾头镇京杭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汤汪乡通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广陵湾头镇人民政府,汤汪乡人民政府: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7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新设京杭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通运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批复如下:
新设湾头镇京杭社区居民委员会,四址范围为北至文昌东路,南至运河东路,西至京杭运河,东至沙湾中路,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根据辖区规模和居民户数,社区设正职1名,副职2名(含专职副书记),工作人员5名,其中,人员从村里吸纳优秀工作人员3名。
新设汤汪乡通运社区居民委员会,四址范围为北至七里河,南至328国道,西至江都南路延伸至汤汪路,东至京杭运河,面积2.16平方公里。根据辖区规模和居民户数,社区设正职1名,副职2名(含专职副书记),工作人员7名。
希望你们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精神和社区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做好社区调整工作,抓紧落实社区邻里中心用房,规范实施新设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章立制,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力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
此复。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