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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关于我市行政村撤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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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3-05
关于我市行政村撤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依法办事、确保稳定”的原则,经与扶贫部门和相关县沟通协商,确定乡宁县、安泽县为全市2个撤并行政村试点县。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撤并行政村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我市及试点县行政村设置的基本情况

目前,临汾市共有行政村2962个,50人以下行政村3个,50—100人行政村10个,100—200人行政村52个,200—500人行政村537个。“十三五”期间,扶贫整体搬迁行政村涉及4县7乡镇24个村。

其中试点县:

1.乡宁县。全县辖5镇5乡,182个行政村,1037个自然村。全县50人以下行政村0个,50—100人行政村0个,100—200人行政村1个,200—500人行政村8个,500—1000人行政村82个,1000人以上行政村91个。“十三五”期间,扶贫整体搬迁行政村3个。其中2017年扶贫整体搬迁行政村1个。

2.安泽县。全县辖4镇3乡,104个行政村,自然村450个。全县50人以下行政村1个,50—100人行政村1个,100—200人行政村8个,200—500人行政村40个,500—1000人行政村38个,1000人以上行政村16个。“十三五”期间,扶贫整体搬迁行政村5个。其中2017年扶贫整体搬迁行政村5个。

二、试点撤并行政村应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行政村的经济发展。由于村的规模过小,受区域区位限制,生产要素得不到合理的整合,经济发展受到制约。通过合并,新的行政村规模及经济总量比以前扩张,有利于优势互补,通过生产要素的整合、集聚,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集聚效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二)有利于村民自治。行政村撤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切实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支持村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搞强迫、行政命令式搬迁和撤并。

(三)有利于优化村级班子。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的素质。由于村规模小、人口少,再加上党员队伍老化,给配强选好村级领导班子带来困难。通过撤并调整行政村,有利于拓宽选人范围,配强村级班子,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四)有利于村庄的合理规划布局,推进中心村建设。目前,我市中等以下规模的行政村缺乏应有的现代农村基本社区功能,不符合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在相当程度上也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撤并调整,有利于城镇和村庄的合理规划,也有利于推进中心村的建设,形成以中心村为基本单位的农村基本社区,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架构现代化农村的发展框架,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

(五)有利于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由于行政村规模小、设置多,村干部选配数也相应增加,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随之增加。这一方面增加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村级基础设施及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投入不足。通过对行政村的撤并调整,可以精简村干部人数,减少开支,集中财力为民办实事,搞好生产项目的开发。

三、撤并方案

(一)试点县时间安排。

2017年7月初—7月30日,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摸清试点县500人以下及扶贫整体搬迁行政村的人口分布情况,由乡宁、安泽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2017年8月1日—8月15日,成立领导机构,组建领导组办公室,明确各单位职责。由政府办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2017年8月16日—8月31日,充分征求乡镇、行政村、所在村群众的撤并意见,确定撤并办法,两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2017年9月1日—11月30日,做好撤并工作的区域划分,经费划拨,债权债务清理等具体工作,政府办统一协调,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农委、扶贫、民政、公安等部门配合。

2017年12月,做好撤并后续工作。

结合2017年的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必须争取在2017年底前撤并完毕。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组,民政、扶贫、住建、农委、财政、土地、公安、发改等部门局长任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政府办主任兼任领导组办公室主任,民政局长兼任副主任。涉及的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既分工又协作,共同完成好撤并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撤并村组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凝聚撤并村组的合力。组织部门要指导新合并村党组织的设置建设工作,确定村级干部职数,提出并村后全县精简干部的安置意见。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合村并组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做好新合并村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农业部门要指导做好村组账务、财产和债务清理的审计移交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撤并村组后的户籍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撤并村组工作顺利完成。合并期间有关债权债务清理和资产账务的移交工作,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严格把握政策。这次撤并村组工作,省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被撤销的行政村原有各项经费保障保持3年不变。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领会精神,严格按政策办事,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信息、报告工作,绝不能私下搞变通。要做好撤并村组后管理人员的分流安排工作,绝不允许人为绑架群众意愿。同时,要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工作简单粗暴,真正使群众成为撤并村组工作的拥护者、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

(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撤并村组工作顺利进行。撤并村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级要高度重视,迎难而上,排除干扰,集中精力,采取得力措施,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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