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610阅读
  • 45回复

[村居]居委会这个通名可能会逐渐被社区取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21-05-11
不一样,有些叫社区居委会,有些就叫居委会(前面没有社区),厂矿———居委会——社区指导中心——社区居委会,湖南这边厂矿场改制归地一般都是这个顺序,有时候几个名字并存。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21-05-11
理应如此,居委会是法人名称,不适合作为通名。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21-05-11
居民委员会本来就属于通名空置
村•民
社区•居民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21-05-13
回 轨道部 的帖子
轨道部:都没明白。
找几张微型居委会撤并的规划图就知道了。不一样的。
有好多老城区繁多的居委会,好几个合一整顿后改叫社区。
....... (2021-05-11 12:22) 

您说的真错了,原来存在的繁多的居委会就是只管理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也就是人的事务,不管辖辖区土地事务(也可以说并没有辖区),因为以前老城区的地都是各个单位的,居民住的地方一般都是各个单位的家属大院而且,所以各单位的物业管理等社会事务这些都是单位负责,不需要居委会管理。

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开发的楼盘已经和单位无关了,已经出现很多关于诸如物业管理方面的社会事务需要协调管理了,所以就把原来的居委会整合为社区居委会了,加了社区二字其实就是相当于成为了一个基层政区,有了法定辖区,这个范围内的人的管理以及社会事务都统一由社区管理了,包括单位家属大院管理也都社会化了,社会事务单位不再统包,全部已交给了社区。

这个阶段,社区的决策机构就叫“社区居民委员会”,但是权限就如以上所述,社区的居委会的权限已经比以前老式居委会的权限大多了。而且社区除了民主决策机构叫做居民委员会以外,还增加了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各地称谓不一样,譬如 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市民中心等等。
[ 此帖被兰色火焰在2021-05-13 07:3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21-05-13
回 兰色火焰 的帖子
兰色火焰:您说的真错了,原来存在的繁多的居委会就是只管理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也就是人的事务,不管辖辖区土地事务(也可以说并没有辖区),因为以前老城区的地都是各个单位的,居民住的地方一般都是各个单位的家属大院而且,所以各单位的物业管理等社会事务这些都是单位负责,不需要居委会 .. (2021-05-13 06:14) 

看一遍惠民那个帖子的图。不再回复。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21-05-13
回 天南 的帖子
天南:现在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
社区是通名,居委会是管理机构
社区 居委会合起来的叫法的构成,类似县 政府
主要问题是社区—居委会,和村—村委会在民众中不能形成对应。在以村为基层单位的地方,大部分人都能分清“村”和“村委会”的区别,村是我家所在的这一大片地区的通名,村委 .. (2021-03-17 16:29) 

有道理,赞一个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21-05-26
我这里,农村的,乡级的叫管理区(简称管区),但又叫村委会,在城区,对应的是居委会.近两年,越来越多叫社区.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21-05-26
居委会是不是街道办事处?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21-05-26
回 是非曲直 的帖子
是非曲直:居委会是不是街道办事处? (2021-05-26 01:35) 

从级别上来说,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21-05-26
现在广泛说社区是因为社区是通名,以前每个居委会的通名都不一样或者干脆没有,只能借用居委会作通名了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21-05-26
做到镇长这一级别,算不算是国家公务员?街道办事处主任说他不算是国家公务员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21-05-26
回 是非曲直 的帖子
是非曲直:做到镇长这一级别,算不算是国家公务员?街道办事处主任说他不算是国家公务员 (2021-05-26 13:14) 

镇政府是一级政府,镇长当然是公务员。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主任也是公务员的。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21-05-26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以前还有家委会。 (2021-03-18 01:07) 

家委会?一家三人,选俩人当家委会委员吗?^_^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21-06-16
早就取代了,现在都称社区,很少再称居委会了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21-06-17
回 萨德侯爵 的帖子
萨德侯爵:理应如此,居委会是法人名称,不适合作为通名。 (2021-05-11 14:13) 

其实,居字也挺适合做通名的,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21-06-17
回 xbdzsmc 的帖子
xbdzsmc:家委会?一家三人,选俩人当家委会委员吗?^_^ (2021-05-26 17:34) 

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吧?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21-07-06
确实是个问题,但实际上,居委会、村委会是法律有规定的,而“行政村”“社区”作为通名是没有规定的。
可以考虑:第一步,以文件形式明确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一级的通名,禁止地方自行设置街道办事处一级或介于乡镇和村居之间的派出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大社区”;
第二步,逐步推动村改社区;
第三步,以后城镇化率达到70%以后(到十五五期末),修改《居委会法》《村委会法》,统一为《基层群众自治法》,把全国所有城镇的村、社区、居委会统一改为“社区”,居委会改为“自治委员会”,以附则形式,暂时保留余下地区的“村委会”建置。
最后,到2035-2040(十七五期间)年,全面消灭城乡二元化结构,只保留社区及其自治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21-08-19
回 xbdzsmc 的帖子
xbdzsmc:家委会?一家三人,选俩人当家委会委员吗?^_^ (2021-05-26 17:34)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21-08-19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前款 .. (2021-08-19 14:18) 

现在家委会,因为家属很多买了商品房。而且相对以前小城市时代,那时家属区算城市的一大区域。但到现在,同比之下家属区,面积又小,人口又少,不利于城市统筹管理,反而又并入社区,或几个家委会联合建社区了。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21-08-19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以前还有家委会。 (2021-03-18 01:07) 

现在还有, 还去那里办事了。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21-08-20
现在社区又有新名了,党群服务中心.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