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332阅读
  • 70回复

[地级市]谁,能把“地级”的【法律】依据找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21-04-01
历史上也不乏此类事件。清朝从始至终都没有明确过省作为一级区划,比如湖广何时分省就有争议,江苏在清朝算不算一个省也有争议。以巡抚为建省标志是否合理。这些问题完全无法定论。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21-04-01
地级乃行政区的级别而已,貌似没见到法律给出明确的定义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21-04-03
回 源垣 的帖子
源垣:历史上也不乏此类事件。清朝从始至终都没有明确过省作为一级区划,比如湖广何时分省就有争议,江苏在清朝算不算一个省也有争议。以巡抚为建省标志是否合理。这些问题完全无法定论。 (2021-04-01 12:30) 

把一些小问题无限放大,并籍此推翻根本。
是一种学说,也是一种永远的非主流意见。

管理学不是一本立法说,也不是一本法源说。即存在事实的行政级别,存在事实的行政长官;无论其来源,无论其通名,无论其权限。其区划即为一级政区。
政区是结果论的,即依据其结果来确定是不是一个政区,而不是依据其法源,不是依据其形成过程。
西方的法理论,只是政区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方式。不要走入死胡同。

另外,我再次强调一下,法律不是神圣的,法律也不是唯一的。美国法律悖论就有一个:联邦大法官永远不违法。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21-04-03 00:31重新编辑 ]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21-04-03
地级市是俗称,因为地区接近消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同理随着乡的消失,乡镇一词更多被镇街或镇办所取代。现在省政府或省级部门下文,更多是用的是设区市,不设区的地级或省直管县级、副厅级城市一般是放在最后,直接点名。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21-04-06
党章中有关于党的地区委员会的规定。
宪法有关于较大市辖县的规定。
较大市辖县级市确实没有规定,所以叫做代管,也就是较大市代省政府管理县级市。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01-19
回 murano 的帖子
murano:自治州和盟什么级别 (2021-03-31 15:13) 

《宪法》第30条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参考括号一,省、直辖市并列(平级),你的自治州,与县并列。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01-19
同为不设区的市,为什么东莞中山是地级,而天门潜江仙桃是县级?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01-19
回 清心居士 的帖子
清心居士:《宪法》第30条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参考括号一,省、直辖市并列(平级),你的自治州,与县并列。 (2024-01-19 09:58) 

宪法没有“平级”俩字吧?你一遍吐槽地级市,一边歪曲法律,真的好么?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01-19
法律有漏洞,楼主却刻舟求剑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01-19
我觉得你们是搞笑吧,涉及到级别,你们找宪法?这个肯定是组织法、内务法之类的才有的好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这就是说我国每级机关都是有确定的级别的,市作为地方行政区也是和地方机关挂钩的。因为地级市的机关级别和地区同级,而且过去为了便于记忆厅局级一般也称为地厅级,所以才有地级市的叫法。如此而矣。你要规范的叫,就应该叫做厅局级市,也简称厅级市,我们论坛里有几个坛友就顽固的称为厅级市,而不用旧俗称地级市

如果非要矫情这玩意,还不如问,你吃饭有哪部法律规定之类的呢。法律哪有严格到样样事情规定的,那还要法规、条例、标准之类的干嘛,即使算上这些也不可能事无巨细的规定的好吧

另外看这个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他对各级机关的叙述方式是: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你要有本事口语也可以这样念啊

公务员法是2005年的事情了,再往前是93年的暂行条例,再往前就不好查了。厅局级这一级的名字曾经是非常乱的,各地各叫法,有叫地厅级(我习惯叫这个),有叫市厅级的,也有司厅级,司局级,地州级,什么都有。05年公务员法统一规定叫厅局级了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1-19 22:2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01-20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推动省会和地级市等大中城市优化城市功能,补短板强弱项。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01-20
回 钒钇 的帖子
钒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 .. (2024-01-20 02:3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犹如某市的《**市公共场所**例行办法》或者更像《政府工作报告》……这,是法律???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01-20
回 清心居士 的帖子
清心居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犹如某市的《**市公共场所**例行办法》或者更像《政府工作报告》……这,是法律??? (2024-01-20 12:52) 

别装外宾了,在我国党领导一切,要时刻紧跟党中央战略部署。你死扣条文找依据没有意义,现实中就是“习惯法”在起作用,是党的政治规矩在起作用。宪法就算不写“地级”又如何?他就是客观存在,司厅局级干部这个层级是客观存在的,“设区的市”和“较大的市”就在宪法中且他们也有设立人大的权利。现实世界就是“党确定政治规矩,政治规矩决定当前制度规则,法律条文用来装饰制度规则,没装饰不等于规则不起作用”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01-20
2015年,全国人大通过给地级市广泛發放“地方立法权”的办法,讓所有地级市在定义和性质上与《宪法》中的“较大的市”等同了,此後地级市就是“较大的市”,“较大的市”不一定都是地级市(还可以高配副省级)。

地级市概念早就变相写入《宪法》了。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01-2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历来是违法必究,你不去终究违法,却要倒过来操作,够奇葩的!要是这样操作,天下就没有什么不可以了。为使嫖娼名正言顺,修法;为使小三上转成小老婆,修法;为使强奸无罪,修法;为使贪污合理,修法……总之一切枉法之事,都可以如此操作,使之合法!
 (2021-03-31 18:43) 

法是天理?修改完善不是常事么?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01-21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法是天理?修改完善不是常事么? (2024-01-20 17:47) 

修改之后怎样,以后再说;现阶段,在修改之前,某些方面(没有法律依据)证实是“违法”的。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01-21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2015年,全国人大通过给地级市广泛發放“地方立法权”的办法,讓所有地级市在定义和性质上与《宪法》中的“较大的市”等同了,此後地级市就是“较大的市”,“较大的市”不一定都是地级市(还可以高配副省级)。
地级市概念早就变相写入《宪法》了。 (2024-01-20 17:25) 

变相?好一句【变相】;是你的“个人理解”?还是哪句话\白纸黑字的明确定义?。。。。任何的法律条文,根本没有定义“地级”;较大的市,早年也是中央的文件定义而已(有法律的约束力、强制力么?)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01-21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我觉得你们是搞笑吧,涉及到级别,你们找宪法?这个肯定是组织法、内务法之类的才有的好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 (2024-01-19 21:52)

《公务员法》第一章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单是公务员法,任何法律都是以宪法为参照、准绳;宪法(妈妈)没有承认“地级”,其他各类法律(孩子)有法律效力???笑死。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01-22
回 清心居士 的帖子
清心居士:修改之后怎样,以后再说;现阶段,在修改之前,某些方面(没有法律依据)证实是“违法”的。 (2024-01-21 17:52) 


我觉得你在哪里逻辑出问题了。
就凭这宪法那条,就可以定义出省、地、县三级了,你仔细读读那条宪法,省下面就是分成“地“这个层级,包括自治州、地级市、直管的县,“地“下面就是分成“县“这个层级,包括县、区(地级的县就没办法再分了)。
注意重点:宪法没有明确的给每个层级起名字,不要说地级,省级、县级也都不是法律规定的层级名称。

当然省级我们都不会说违法,因为省是省级里最多的行政区划,有代表性;但是地级这个层级里没有无歧义的主流区划,这里面没有叫地的(地区是派出机关,不算),叫地级纯粹就是为了不混淆而已。其实地级本身就是个临时称呼,你看现在没地区了,大家就改叫设区市了。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01-22
回 清心居士 的帖子
清心居士:《公务员法》第一章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单是公务员法,任何法律都是以宪法为参 .. (2024-01-21 17:58) 

你这个就是搞笑,那我问你宪法承认死刑了吗?

地级市地级市,这不是区划通名,是地级和市两者构成的好不好。地级是级别,级别是组织法内务法范畴的东西。宪法只规定一些根本的原则而不会规定具体的东西,明不明白?

我国法律是不完善,但是你很多言论就是法盲言论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01-23
回 清心居士 的帖子
清心居士:《公务员法》第一章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单是公务员法,任何法律都是以宪法为参 .. (2024-01-21 17:58) 

宪法(妈妈)没有承认“地级”——并非不承认、明确否认,而只是表述不够明晰、没专门表述。你还当尚方宝剑了。你妈没明确规定你一天应该吃三顿饭,你吃三顿饭还违反家规了?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01-23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我觉得你在哪里逻辑出问题了。
就凭这宪法那条,就可以定义出省、地、县三级了,你仔细读读那条宪法,省下面就是分成“地“这个层级,包括自治州、地级市、直管的县,“地“下面就是分成“县“这个层级,包括县、区(地级的县就没办法再分了)。
注意重点:宪法没有明确的给每个 .. (2024-01-22 17:04) 

其实地级本身就是个临时称呼,你看现在没地区了,大家就改叫设区市了。——也有的叫省辖市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01-23
回 1234 的帖子
1234:同为不设区的市,为什么东莞中山是地级,而天门潜江仙桃是县级? (2024-01-19 20:08) 

因为东莞市委是党的市(地、州、盟)委员会,天门市委是党的县(市、区、旗)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01-24
回 清心居士 的帖子
清心居士:变相?好一句【变相】;是你的“个人理解”?还是哪句话\白纸黑字的明确定义?。。。。任何的法律条文,根本没有定义“地级”;较大的市,早年也是中央的文件定义而已(有法律的约束力、强制力么?) (2024-01-21 17:54) 

法无禁止即可为。地级市三个字,民间在用,官府经常也用,他客观存在,他没写入《宪法》,但这不等于他违宪。。对于什么是“较大的市”,定义取决于《组织法》等一系列等级低于《宪法》的法律。也就是说打个比方,《宪法》是汉字写的,但《宪法》不必再把《新华字典》放进去当附录。《宪法》是规定“必须有什么”、“绝对不能有什么”,而不是什么都写。。你继续胡搅蛮缠只能说明你破防了,急了。。

我国政治现实就是这样,存在着大量先上车後补票,甚至于拿领导签字当补票的现象。你问的只是,地级和地级市存在这个事能不能找到法律依据,如果你只问这个,那就必须结合我国政治现实跟你谈。政治现实就是,死扣条文就是找事,因为实际上的规矩是“法律条文+党的政策文件+政府政治规矩”。一些政治规矩会用打擦边球的办法,通过一些法律给《宪法》打补丁。你这么问,就只能这么答。。你自己想清楚,你是想问“运行机制的问题”还是“评价这个体制的问题”。我告诉你这个机制是怎么运行的,你反而在反问我评价这个机制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01-24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法无禁止即可为。地级市三个字,民间在用,官府经常也用,他客观存在,他没写入《宪法》,但这不等于他违宪。。对于什么是“较大的市”,定义取决于《组织法》等一系列等级低于《宪法》的法律。也就是说打个比方,《宪法》是汉字写的,但《宪法》不必再把《新华字典》放进去当附 .. (2024-01-24 02:43)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所以叫根本法。
所以违宪只能是其他法律违宪,并不存在人物、行为、专业术语等违宪。

也就是说,即使是一个法律术语,它本身是不存在违宪这个事的。地级市违宪,和不想当裁缝的厨师不是个好司机一样,本身就是牛马不匹配。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