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下一次
区划之下的
经济改革的突破口是提出镇域经济论,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设地级搞市域经济论及本世纪初搞
县域经济论之后再进一步的经济改革的深化,也是区划改革为了与经济相适应而必须的
体制变化,说明市辖区进一步规范该提上了日程。
市辖区是一个
行政市政权地位的象征,是区别于不能设区之市的法律保护,广东省内(不包括深圳)其设市区的多与少决定了其行政地位,而较大的市可以设立四个以上市辖区作为国家
城市的被认可,地方城市是否可以设立四个市辖区尚存争议,但是设区市至多可以设立一个城区。如珠海没有城区甚至连四个市辖区都没有不符合较大的市的法律保护不能称为国家级城市,佛山作为地方城市更是市辖五个区超出国家对行政市的规格,这是两个乱象。
省在地级设四个市辖区之市时,在设立市辖区上限名额之时的设区市数量没限制也是目前所致区划不精简机构臃肿在全国拖累发展的重要因素。西广东保留湛江佛山珠海而东广东再确定惠州即可。是广东先行先试区划改革为突破为国家长治久安酝酿规范其他省份市辖区数量及该类市的
管理提供必要的经验积累。
(湛江市辖四个城区又不是较大的市,已经属于国家层面的城市,准国家级城市。
佛山市辖一城四郊又不是国家级城市,即便是准国家级城市的湛江受限四个市辖区名额限制无法撤销遂溪县设区,所以顺德划出佛山是充分且必要的操作。
珠海市虽然被全国人大直接授予较大的市,但是珠海不仅没有城区连四个市辖区都凑不起,四十几年发展却不足180万人口,勉强死撑三个市辖区。
惠州市作为粤东政治经济文化交通门户城市,作为岭南隋唐时期奠定广东格局的总管府“准省会”,四个市辖区是客观的况且毗邻深圳香港广州,目前连一个城区都没有。)
市辖区面积也是一个待规范的要素在于,较大的市可以设立区、县,意味着全域各县经济达标之下可以为区,即意义上的市辖区。而省辖其他
地级市除了辖区四个的可以放宽到2000平方千米左右外,三个市辖区或之下的则确定为1200平方千米左右其中城区外又把近郊的
母县设区在内构成不超1200平方千米即市辖两个区为重点建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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