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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县设立街道办事处,到底是不是违规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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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4-05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2条,“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没说县政府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地方上的法规,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规定“城中乡镇(包含不设区的市和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开发区、高新区等功能区所在乡镇和其他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的乡镇)应逐步撤销改设为街道”,也没说县政府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但事实上,有很多县设立了街道办事处,比如江苏省第一人口大县沭阳县就设立了6个街道办事处。这种设立是违规的吗?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1-04-06
违规是指规定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制定又没有被下级接受。
实际上法律是法规制定的依据,有法不依是先违法已经必然违反法规,本质是在政变。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1-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实际情况,对执行中的问题作具体规定。

只要省级人大立法,或省级人大授权省级政府、民政厅立法,赋予县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权利即可。
很多省都公开了相关法规或条例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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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1-04-06
这个不算违规,只是一种变通,另外,既然县下可设街道,那么自治州自然也可以设区,否则,州府驻地保持县级市的架构会明显约束州府驻地发展和人口聚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1-04-06
回 巴郡知事 的帖子
巴郡知事:这个不算违规,只是一种变通,另外,既然县下可设街道,那么自治州自然也可以设区,否则,州府驻地保持县级市的架构会明显约束州府驻地发展和人口聚集, (2021-04-06 08:52) 

      所以说双标的省县派特虚伪。
      一边疯狂攻击地级市违宪,一边闭口不提县违规设街道。
      各省在2015年下放地方立法权给所有地级市,也就是坐实"较大的市"(行政法规规定"较大的市"可以代管县级市),这些省县派表示"看不见"、我不知道,反正地级市有罪。
      按照工业化的县级市可以设街道办的法律规定,非工业化的农业县设街道办事处,是变相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改非),侵占基本农田强迫农民上楼,本身就是违法的,省县派却只字不提,双标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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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1-04-06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实际情况,对执行中的问题作具体规定。
....... (2021-04-06 03:02) 

那么省人大制定立法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所谓省人大拥有立法权是指不和法律和国务院法规中央军委军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产生的。框内内省人大立法权限有限,产生不了给县辖街道的立法条例。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1-04-06
回 红花郎 的帖子
红花郎:      所以说双标的省县派特虚伪。
      一边疯狂攻击地级市违宪,一边闭口不提县违规设街道。
      各省在2015年下放地方立法权给所有地级市,也就是坐实"较大的市"( .. (2021-04-06 10:13) 

设街道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1-04-06
从武汉乡镇全面改街,看看农改非后卖地财政有多香(县设街道办事处的冲动是同一个逻辑)
       黄陂观察
先生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 我局(编者:武汉市民政局)对留言内容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我市撤乡镇设街工作既在中心城区,也在新城区进行,是为统筹城乡发展需要而开展的。中心城区撤乡镇设街为城区的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解决了城乡分治引发的各类问题。新城区的撤乡镇设街是完善撤县设区的后续工作。随着撤县设区的实施,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作为武汉市的新城区,不可能仅仅只管辖乡、镇,必须有相应的城市化管理机制与之配套,从这个意义上讲,撤乡镇设街是撤县设区后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是对设区工作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理顺以城带乡的行政管理体制,适应区制运作和城市化管理需要。

二是目前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均没有街道设置标准。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第十一条规定:“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但我省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标准。我市撤乡镇设街工作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为有序推进撤乡镇设街工作,在国家、省均未出台设置街道办事处的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我市参照民政部设市标准,要求各区从版图面积、人口结构、产业结构、财政状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社会发展及保障等方面对乡镇进行考核,条件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并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报批。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乡镇,同时由区人民政府提出设立街道的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在省人民政府备案后,方可设立街道。。

三是随着我国以城带乡管理体制的建立,市、区、街道等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完全城市化区域。比如,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经国务院批准,有相当一批县撤县设市、区,这些撤县设立的市、区仍管辖广大农村地区,同样,撤乡镇设立的街道,也并不是完全城市化区域,管辖着较大的农村地区,因此,我市将城市管理职能、农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职能赋予撤乡镇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要求各街道加强对辖区内城镇和农村工作的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区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者:既然我市没有出台公开的、成文的标准(以文件方式),内部的标准总该有一个吧。没有标准,那贵局是怎么讨论的,讨论要有个依据吧。那我要问了,舒安乡、山坡乡、湖泗镇、法泗镇、安山镇,他们的版图面积、人口结构、产业结构、财政状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社会发展及保障都达标了吗?人口结构,城镇化率达到多少可以设街?城镇人口达到多少?2011年,一个连公交都没有的地方能够设街道吗?财政更不用说了,舒安乡设街7年至今,财政还没达到1000万,还是湖北、江西、湖南某些县的普通镇(非县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产业结构,山坡乡是南部最大(相当于汉口+汉阳+武昌五个城区)、人口最多的乡,街上连个正规的酒店都没有,没有公园、没有公厕、没有影院、没有图书馆,第三产业达标了吗?第二产业达标了吗?城市化的标志就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的占比。

这个回复相当的草率!此事还没完,编者会持续发问,看贵局怎么答复。
你是xxx又如何?然而我赵日天并不服!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1-04-07
回 赵日天 的帖子
赵日天:       黄陂观察
先生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 我局(编者:武汉市民政局)对留言内容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 (2021-04-06 22:17) 

如今的官员走的都是后门,缺乏专业素质。什么叫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没有出台街道设置标准?没有标准又何来街道的体制?何况政府存在的意义是依法行政执法,难不成该局员的意思武汉没有政府只有黑社会?算是长见识了。难怪是武汉病毒,而不是中国病毒。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是民政部出台的,那么条例之前就是国务院的规定叫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制定规定之前得有法律依据,相当于行政区划法的涉及街道的组织条例即街道办事处设置组织条例。

尽管街道组织条例因不合时宜已经废除,但是因为该组织条例产生的管理条例仍然是有效的行政法规,同样相当于组织条例继续约束各省想私设街道的想法,即国家街道设置标准并没有变味。组织条例的废除只是允许各省出台更为科学的符合省情的标准,如国家标准是5万人口为街道起准,省标准可能是8万或10万人口起准不会跌出5万门槛,并非无法可依。也只有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规定的有效性,才能进一步说明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合法性,规定和条例是相互补充的牵制关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1-04-07
回 红花郎 的帖子
红花郎:      所以说双标的省县派特虚伪。
      一边疯狂攻击地级市违宪,一边闭口不提县违规设街道。
      各省在2015年下放地方立法权给所有地级市,也就是坐实"较大的市"( .. (2021-04-06 10:13) 

笑死了,县不能,县级市就可以?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1-04-08
      编者:既然我市没有出台公开的、成文的标准(以文件方式),内部的标准总该有一个吧。没有标准,那贵局是怎么讨论的,讨论要有个依据吧。那我要问了,舒安乡、山坡乡、湖泗镇、法泗镇、安山镇,他们的版图面积、人口结构、产业结构、财政状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社会发展及保障都达标了吗?人口结构,城镇化率达到多少可以设街?城镇人口达到多少?2011年,一个连公交都没有的地方能够设街道吗?财政更不用说了,舒安乡设街7年至今,财政还没达到1000万,还是湖北、江西、湖南某些县的普通镇(非县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产业结构,山坡乡是南部最大(相当于汉口+汉阳+武昌五个城区)、人口最多的乡,街上连个正规的酒店都没有,没有公园、没有公厕、没有影院、没有图书馆,第三产业达标了吗?第二产业达标了吗?城市化的标志就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的占比。

这条很扎心,也很现实,应该作为硬性标准

凡设置街道办的,需通城市轨道交通,或单一票价公交,最大发车间隔不大于15分钟,日服务时间不低于14小时,民政部派人无预警调查落实情况。

这点公共事业的钱都砸不起的伪街办,应直接统一改回乡镇建制。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1-04-08
这一点上必须认错!向日韩台学习!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1-04-08
就一个派出单位而已,有啥不可以。所有的单位都可以设派出单位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1-04-08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就一个派出单位而已,有啥不可以。所有的单位都可以设派出单位 (2021-04-08 21:23) 

规矩是用来遵守的,任何破坏规矩的行为只会造成对更多的人的生产生活困扰,对社会发展的进步和经济建设的良性循环构成永久性的威胁,更为严重的是削弱了政权的合法性和政府的权威性,使得官民背离,是朝代不过数百载更替的征兆,对党领导的新中国长存起到破坏作用,是名副其实的叛变比台湾独立更为人神憎恨,直接枪毙这些省厅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做法,建议中央监察牵头各省纪委落实民政打虎行动,不要在打扰神州大地的淳朴了。
[ 此帖被wccqzxs在2021-04-08 22:5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1-04-13

算了算了,讨论这个没啥意思。

马上连千古县制都要不存了,县以下是乡是街还有必要关注吗?

我们这代人,尽管生活在地级市、县级市数十年,但毕竟出生时是县,哪怕生活在“市”的时间远远超过在县的时间,对县还有一丝留念。所以总觉得千年县制应该万世不绝。

但理想很丰满,实际是不现实的。

我们的下一代,从出生到成长,触目全是市,对县已经没有概念了。即便到了全国通体都没有县,他们也不会觉得违和,说不定跟我们一样,反而认为要“消灭”“不规范”的县制呢。

连县都有可能不存,还谈县设街道合不合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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