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公布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称,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重要部署,现提出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第四项指出,“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
该项重点任务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重点任务》第十八项指出:“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该项重点任务由自然资源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等负责。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第十九项提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该项重点任务由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