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該直轄市所獲分配金額=【( 各該直轄市最近三年轄區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全部直轄市平均值合計數)*50%+( 各該直轄市最近一年底轄區之人口數÷全部直轄市人口合計數)*20%+(各該直轄市轄區之土地面積÷全部直轄市土地面積合計數)*20%+( 各該直轄市最近三年度財政能力平均值)】* 可分配總額
各縣(市)所獲分配金額=【(依最近三年度受分配縣(市)之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全部縣(市)該項差額平均值合計數)*85%+( 各縣(市)轄區內最近一年營利事業營業額÷全部縣(市)營利事業營業額)*15%】* 可分配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