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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功能区系列-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站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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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5-11
建制沿革
建制沿革
1995年4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的批复》(皖政秘字〔1995〕78号):在合肥市新火车站地区设立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实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1996年2月27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同意将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列为建设部城市综合开发试点的批复》(建城〔1996〕110号):“将该试验区列为建设部城市综合开发试点”。

2006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合肥瑶海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06〕69号):将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和瑶海工业园(面积19.6平方公里)合并,成立合肥瑶海经济开发区,管辖面积39.6平方公里。
编者注:实际仍以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运行,瑶海工业园区于2010年划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

2016年6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皖政秘〔2016〕100号),合肥瑶海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编者注:实际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更名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机构沿革

1992年7月,合肥市政府成立了合肥新火车站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年,合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成立,总公司为八级副企业,中房合肥公司、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市重点工程指挥部市政工程办公室划归总公司管理。总公司由市政府领导,行业归口市建委。总公司和合肥市新火车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两块牌子一个机构。12月,合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合肥新火车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正县级事业单位。
1996年7月12日,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同意成立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的批复》(皖编〔1996〕25号):成立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为合肥市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2000年1月1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代表市政府对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的通知》:市政府2000年1月8日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000年4月21日,合肥市编委批准撤销合肥市新火车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编制、职数和内设机构,重新确定试验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2002年11月25日,管委会同意总公司改制为合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改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境域变迁
1995年4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的批复》(皖政秘字〔1995〕78号):开发试验区总面积为6平方公里。7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规划总面积扩大到10平方公里,东至当涂路以东100米和二十铺河,南至明光路和蚌埠路建成区,西至张洼路以西100米,北至颍河路北部分区域,集中开发面积仍为6平方公里。
1999年7月22日,郊区瑶海街道整建制划归新站试验区代管。
2003年,瑶海区七里塘镇(28.2平方公里)划归试验区代管,试验区管辖34平方公里。
2005年3月31日下午,试验区管委会与瑶海区政府签订了三角线、红星社居委移交协议,从2005年4月1日起瑶海区车站街道的三角线和红星两个社居委移交试验区管理。试验区长淮街道长淮社居委的赵仓坊居民组原则上在2005年年底移交给瑶海区车站街道管理。
2006年11月,新站试验区与长丰县签订合作发展协议,长丰县南部六个村居约27平方公里交由新站试验区托管开发。2009年10月,新站试验区与长丰县再次达成协议,合作范围由原来约27平方公里增至约57平方公里。

2010年3月1日,根据《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与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勘定行政管辖区域界线协议书》:同庆楼争议区域交由瑶海区管辖;将“芳邻家园”争议区域交由瑶海区管辖;将三里街“老飞机场”争议区域整体交由新站区管辖;将国轩置业“新苑小区”争议区域交由新站区管辖;同时,将“农垦大院”住宅区一并调整由新站区管辖。
2010年10月,合肥市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

(一)将长丰县三十头镇整建制划入瑶海区,由瑶海区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
(二)将肥东县众兴乡管辖的沿河、漕坊、八联3个村和店埠镇管辖的和平村(现由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托管)整建制划入瑶海区磨店乡,由瑶海区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并将肥东县经济开发区委托的墩塘村、肥东县店埠镇管辖的安乐村,纳入新站试验区与肥东县规划控制范围。
(三)将原由新站试验区托管的长淮、方庙2个街道整建制划归瑶海区管辖。(方庙街道北二环路以北区域暂由瑶海区管辖,待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分割清晰后移交新站区管理)。
(四)将原由新站试验区七里塘街道管辖的板桥、站塘、天辉3个社居委整建制和七里塘社居委北二环路以南区域划归瑶海区管辖。
(五)将瑶海区磨店乡整建制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
(六)将由瑶海工业园区托管的站北、东站、喻岗、方桥、三合5个社居委整建制和勤劳、刘大郢、油坊3个社居委包公大道以北区域由瑶海区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
(七)原由瑶海工业园区托管的大店、大彭2个社居委回归瑶海区管辖。
自此,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园区面积 204.73平方公里。
11月3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调整瑶海区与新站试验区委托管理区域的通知》(合政〔2010〕166号):以北二环路、包公大道为界,将瑶海区北二环路、包公大道以北区域,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方庙街道北二环路以北区域暂由瑶海区管辖,待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分割清晰后,全部移交新站试验区管理。在移交前,该区域基础设施由市里建设,新站试验区承担建设资金。

行政区划

1992年11月7日,成立“合肥市郊区瑶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主要任务是配合合肥新火车站建设,做好征地转户、拆迁、安置和村民的生产生活安排。1993年1月1日,原属七里塘镇、城东乡管辖的胜利、汪塘、方庙、石马坟(长淮)4个行政村划归瑶海街道直接管理,辖区面积613.4万平方米,农民8553人。4月17日,瑶海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瑶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自行撤销。下设胜利居民委员会、汪塘居民委员会、方庙居民委员会、长淮居民委员会,辖区分别为原胜利村民委员会、汪塘村民委员会、方庙村民委员会、长淮村民委员会所辖范围。
1999年7月22日,郊区瑶海街道整建制划归新站试验区代管。
2001年9月2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同意把原瑶海街道划分为方庙、瑶海两个街道办事处。原有的瑶海街道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区域划分,一分为二设置两个街道:瑶海街道和方庙街道。瑶海街道包括:火车站广场、胜利、长淮、临泉中路4个居委会,方庙街道包括:方庙、汪塘两个居委会。
2002年3月6日,瑶海街道更名为长淮街道。
2003年3月,合肥市瑶海区七里塘镇划归试验区代管。
2004年8月,以皖江厂为主体成立皖江社居委,并委托七里塘镇代管。
2005年3月31日下午,试验区管委会与瑶海区政府签订了三角线、红星社居委移交协议,从2005年4月1日起瑶海区车站街道的三角线和红星两个社居委移交试验区管理。试验区长淮街道长淮社居委的赵仓坊居民组原则上在2005年年底移交给瑶海区车站街道管理。
2005年6月1日,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民政厅批复,撤销七里塘镇设立七里塘街道办事处。7月8日,七里塘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
2010年10月,经过区划调整,原由新站区托管的长淮街道、方庙街道和社居委整建制划归瑶海区管辖;瑶海工业园、磨店乡划入试验区,同时托管长丰县三十头镇以及肥东县四个行政村。
2011年4月,安徽省民政厅以(民地字〔2011〕46号)批复合肥市瑶海区与肥东县政区划调整:长丰县三十头镇划归合肥市瑶海区管辖。
2011年,新站区瑶海工业园区、磨店乡、七里塘街道、三十头镇、站北新区调整为瑶海、磨店、七里塘、三十头、站北五个社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安徽省民政厅以(民地字〔2012〕251号)批复合肥市瑶海区与肥东县行政区划调整:肥东县众兴乡管辖的沿河、漕坊、八联3个村和店埠镇管辖的和平村划入瑶海区磨店乡管辖。
2017年10月1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撤销瑶海区磨店乡设立磨店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合政秘〔2017〕112 号):撤销磨店乡,设立磨店街道办事处。发出《关于撤销瑶海区三十头镇设立三十头街道的批复》(合政秘〔2017〕113 号):瑶海区撤销三十头镇,设立三十头街道办事处。
编者注:实际仍由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辖社区管委会管辖。



[ 此帖被晦象先生在2021-05-12 00:19重新编辑 ]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1-05-12
合肥的这个火车站都快30年了,还在叫新站。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1-05-12
现在的新站区和刚成立时的新站区范围上还有多少重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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