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
大兴安岭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区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区近两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历时三年我区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区常住人口[1]为3312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511560人相比,减少180284人,下降35.24%,年平均下降为4.25%。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情况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2]145733户,集体户7395户;家庭户人口305113人,集体户人口261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0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166895人,占50.38%;女性164381人,占49.6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5降为101.53。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26494人,占8.00%;15-59岁人口227390人,占68.64%;60岁及以上人口77392人,占23.3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54276人,占16.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2.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2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6336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5405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14416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5416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461人上升至1912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 16253人上升至1631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51007人下降至4351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7561人下降至16350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4810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737人,文盲率[3]由2.45%下降至1.45%,下降1.00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09983人,占93.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1293人,占6.4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40364人,乡村人口减少3992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5.54个百分点。
[1]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全区一市、两县、四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区内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