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甘孜州人口情况
甘孜州统计局
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州常住人口[2]为110743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5559人,增长1.42%,年平均增长0.14%。 图1-1 全州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
二、户别人口[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6)][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6)]
[font=宋体]全州共有家庭户[3]308707户,集体户16152户,家庭户人口为986818人,集体户人口为1206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人相比减少了0.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县(市)人口情况
甘孜州统计局
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及18个县(市) 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县(市)人口18个县(市)中,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的县(市)有4个,在 5万人至8万人之间的县(市)有7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县(市)有6个,少于3万人的县(市)有1 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市)合计占全州常住人口比重为28.80%。分区域[3]看,东部地区常住人口为314599人,占28.41%;北部地区常住人口为535339人,占48.34%;南部地区常住人口为257493人,占 23.25%。
表2-1 各县(市)人口
单位:人、%
二、县(市)常住人口变化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8个县(市)中,有10个县(市)常住人口增加,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石渠县、德格县、色达县、甘孜县、白玉县,分别增加22799人、7039人、6075人、4175人、3234人。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北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长2.72个百分点,南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42个百分点。 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 分区域:东部地区是指康定、泸定、丹巴、九龙4县(市);北部地区是指道孚、炉霍、甘孜、新龙、德格、白玉、石渠和色达8县;南部地区是指雅江、理塘、巴塘、乡城、稻城和得荣6县。[4]指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州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甘孜州统计局
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及18个县(市)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州人口性别构成全州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569779人,占51.45%;女性人口为537652人,占48.55%。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0下降为105.98。图3-1 全州历次人口普查分性别人数
图3-2 全州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县(市)人口性别构成18个县(市)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县(市)有1个,在100至105之间的县(市)有6个,在105以上的县(市)有11个。表3-1各县(市)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