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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县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公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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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8-04
松阳县部分行政规模调整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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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19]11号)文件,我县各乡镇街道)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目前各涉及调整村通过村务联席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程序,形成了相关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止。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徐跃华,联系电话:8801728 ,电子邮箱:sy13867041283@163.com

一、西屏街道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桐溪村、活源村、官溪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桐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桐溪村桐溪自然村。

2.合并大路口村、源内村、孙源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官路口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孙源村孙源自然村。

3.合并塔寺下村、上连头村、黄公渡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延庆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塔寺下村塔寺下自然村。

4.合并青蒙村、水车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青蒙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青蒙村青蒙自然村。

5.合并乌形山村、阳东坑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乌形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乌形山村上村自然村。

6.合并竹客口村、丁山头村、召山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新华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竹客口村竹客口自然村。

7.合并白沙村、瓦厂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白沙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白沙村白沙自然村。

8.合并西四村、西八村、西十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钟楼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西四村白云小区。

二、水南街道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水南村、青龙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水南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水南村水南自然村。

2.合并塘寮村、安乐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独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塘寮村杏花地自然村。

3.合并瓦窑头村、东岗寮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瓦窑头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瓦窑头村瓦窑头自然村。

4.合并竹溪村、市口村、新溪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大竹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竹溪村竹溪自然村。

5.合并潘村村、岩西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潘西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潘村村潘村自然村。

6.合并南山村、郑弄口村、岩下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南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岩下村岗轿山自然村。

7.合并横山村、踏步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横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横山村横山自然村。

三、望松街道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草塔村、乌丼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望松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草塔村草塔自然村。

2.合并六都村、源口村、郑家村、仪桥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六都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六都村六都自然村。

3.合并翁村村、半岭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翁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翁村村李家自然村。

4.合并乌石下、砌坛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乌石下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砌坛村砌坛自然村。

5.合并山仁下、山头背村、岗后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山仁下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岗后村岗后自然村。

6.合并西河村、麻洋塔村、榔阳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西河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西河村西河自然村。

四、古市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上方村、古一村、古二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建安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古二村古二自然村。

2.合并城头村、古三村、古五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城门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古三村古三自然村。

3.合并古四村、古七村、塘头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塘湾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古七村古七自然村。

4.合并古六村、古八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下街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古八村古八自然村。

5.合并刘边村、湖溪村、源口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七都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湖溪村湖溪自然村(原湖溪小学)。

6.合并庄门村、白角外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八都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庄门村庄门自然村。

7.合并上五木村、下五木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五木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上五木村上五木自然村。

8.合并上河村、黄埠头村、谢树寮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上河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上河村上河自然村。

9.合并岗下村、下黄圩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岗下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岗下村岗下自然村。

10.合并山下阳村、下社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山下阳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山下阳村山下阳自然村。

五、象溪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南坑口村、吕潭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南坑口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南坑口村南坑口自然村。

2.合并金山头村、程路后村、龙湾村、石鼓村、东田村、吴村村6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东田源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石鼓村石鼓自然村。

3.合并雅溪口村、潘弄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雅溪口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雅溪口村雅溪口自然村。

4.合并南州村、石马甫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南州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南州村南州自然村。

5.合并石马源村、塔背村、下坑源村、象二村、高岭村5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象溪圩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象二村象二自然村。

6.合并金钟村、大塔村、毛弄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金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金钟村金钟自然村。

7.合并石牌门村村民委员会、黄店村黄店、吴司自然村,建立石牌门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石牌门村石牌门自然村。

8.合并靖居村、小佛儿村、陈家里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靖居包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靖居村靖居自然村。

9.合并上梅村、下了儿村、鲁峰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梅峰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鲁峰村鲁峰自然村。

10.合并坑里村、村头村、塘里源村、鲁西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及黄店村家庵自然村,建立坑里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坑里村外坑里自然村。

六、玉岩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玉岩村、支木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玉岩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玉岩村玉岩自然村。

2、合并溪口村、大丘下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溪口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溪口村溪口自然村。

3.合并排居口村、步新村、沙丘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排居口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排居口村排居口自然村。

4.合并根坑村、何庄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根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根坑村根坑自然村。

5.合并余叶村、坳头村、召楼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玉湖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玉湖小区。

6.合并乌岩村、吴山头村、梨步坑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乌岩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乌岩村乌岩自然村。

7.合并潘山头村、大树后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大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大树后村大树后自然村。

8.合并交塘村、大岭脚村、白麻山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交塘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白麻山村白麻山自然村。

9.合并周坑村、西沿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周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周坑村上杭自然村。

10.合并道惠村、道惠口村、程路村、程岭根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程惠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道恵口村道惠口自然村。

11.合并新岗村、烧火坑村、程源头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白沙岗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新岗村白沙岗自然村。

七、大东坝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后宅村、梨树岗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后宅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后宅村后宅自然村。

2.合并下宅街村、山边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下宅街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山边村山边自然村。

3.合并六村村、七村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茶排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原六村村杨柳树下自然村。

4.合并大东坝村、白丰村、赤圩村、树梢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大东坝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大东坝村大东坝自然村。

5.合并二滩坝村、外大阴村、内大阴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二滩坝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外大阴村石角里自然村。

6.合并横樟村、上了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横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横樟村横樟自然村。

7.合并洋坑埠头村、蛤湖村、明源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洋坑埠头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原蛤湖村蛤湖自然村。

8.合并燕田村、小后畲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燕田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燕田村燕田自然村。

9.合并五部村、源口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五部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五部村五部自然村。

八、新兴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上安村、小岭头村、小南坑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上安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上安村上安自然村。

2.合并端口村、后刘村、高丰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新刘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后刘村下沿自然村。

3.合并潘连村、贤溪村、赤岩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潘连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潘连村潘连自然村。

4.合并横溪村、渡市村、林场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横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横溪村温州寮自然村。

5.合并杨村头村、外孟村、进贤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杨村头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杨村头村杨村头自然村。

6.合并徐郑村、上源口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徐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徐郑村徐郑自然村。

7.合并泉庄村、金坞村、塔岭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泉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泉庄村泉庄自然村。

8.合并内孟村、大畈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内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内孟村叶庄店自然村。

9.合并朱山村、张山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朱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朱山村朱岱自然村。

10.合并外石塘村、坳后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外石塘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外石塘村外石塘自然村。

11.合并新处村、东北头村、山甫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新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新处村新处自然村。

12.合并大岭根村、孟坑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大岭根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大岭根村大岭根自然村。

13.合并谢西坑村、上仓村、大甫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谢西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谢西坑村谢西坑自然村。

14.合并谢村村、大岭里村、南坑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谢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大岭里村大岭里自然村。

九、叶村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叶村村、寺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叶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叶村村叶村自然村。

2.合并叶家村、包安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叶家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包安山村包安山自然村。

3.合并东坞村、源口村、麻寮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东坞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源口村叶村源口自然村。

4.合并横坑村、膳垄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横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膳垄村膳垄自然村。

5.合并南岱村、斗米岙村、岱头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南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南岱村下南岱自然村。

十、斋坛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东关村、下坌村、上坌村、桐楼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庐东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东关村东关自然村。

2.合并大路村、坎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大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大路村大路自然村。

3.合并京梁村、东圩蓬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京梁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京梁村湾口自然村。

4.合并斋坛村、桐村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斋坛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斋坛村斋坛自然村。

5.合并花田坌村、吊坛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花田坌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花田坌村花田坌自然村。

十一、三都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里庄村、水竹村、上庄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里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里庄村里庄自然村。

2.合并尹源村、毛源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尹源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毛源村毛源自然村。

3.合并酉田村、后湾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酉田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后湾村后湾自然村。

4.合并杨家堂村、岭上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杨家堂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杨家堂村杨家堂自然村。

5.合并紫草村、淡竹村、呈回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紫草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紫草村紫草自然村。

6.合并黄岭根村、周山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黄岭根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周山头村周山头自然村。

十二、四都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榔树村、午岭村、章田村、柘坑村、汤城村5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四都阳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西坌一区原榔树村会议室。

2.合并平田村、塘后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平田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平田村平田自然村。

3.合并陈家铺村、庄河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陈家铺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庄河村庄河自然村。

十三、竹源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黄下村、周岭根村、燕庄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黄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黄下村黄下自然村。

2.合并潘坑村、可重旺村、呈田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呈旺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可重旺村可重旺自然村。

十四、樟溪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肖周村、大徐村、陆家村、福村村、兰家村5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肖周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大徐村大徐自然村。

2.合并樟村村、谷山垄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樟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樟村村樟村自然村。

3.合并溪下村、西源村、杨岭脚村、球坑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溪下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溪下村溪下自然村。

4.合并上徐山村、黄田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上徐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上徐山村上徐山自然村。

5.合并兴村村、包村村、下马坑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兴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包村村包村自然村。

6.合并力溪村、富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力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力溪村力溪自然村。

7.合并东市村、岗头呢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东市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东市村东市自然村。

8.合并馒头山村、高岸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馒头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馒头山村馒头山自然村。

十五、赤寿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界首村、狮子口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界首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界首村界首自然村。

2.合并赤三村、赤四村、章家村、田岗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赤岸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赤三村赤三自然村。

3.合并楼塘村、择子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楼塘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楼塘村楼石头自然村。

4.合并龙下村、大川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陇川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龙下村龙下自然村。

5.合并半古月村、墙里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半古月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半古月村林家旧处自然村。

6.合并红连村、朝阳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红连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红连村红连自然村。

7.合并叶川头村、梧桐口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叶川头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叶川头村叶川头自然村。

8.合并卯山后村、黄坑口村、黄山头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卯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黄坑口村黄坑口自然村。

十六、枫坪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南胜村、龙虎坳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南胜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南胜村外南坑自然村。

2.合并高亭村、高寮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高亭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高亭村高亭自然村。

3.合并山乍口村、洋庄源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山乍口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山乍口村山乍口自然村。

4.合并根下村、金竹村、钱余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根下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根下村根下自然村。

5.合并黄埠坞村、朱岱儿村、梨树下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黄埠坞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黄埠坞村黄埠坞自然村。

十七、安民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大潘坑村、大横坑村、曹竹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大潘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大潘坑村大潘坑自然村。

2.合并苏马坪村、乌弄村、台坑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苏马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苏马坪村苏马坪自然村。

十八、板桥畲族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板桥村、金村村、后塘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板桥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板桥村板桥自然村。

2.合并桐榔村、潘八村、张山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桐榔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桐榔村月光山脚自然村。

十九、裕溪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合并叶西后村、黄岭头村、潘山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联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叶西后村叶西后自然村。

2.合并裕溪村、徐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裕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裕溪村裕溪自然村。

3.合并合溪村、章山村、源底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霭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合溪村王田圩自然村。

松阳县民政局

2019年7月24日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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