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落实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苏州的殷切期望,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发挥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两地比较优势,激发合作潜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协同效率,提升经济密度,实现互利共赢,推动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和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示范区开发建设,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探索构建创新合作、双向流动、融合发展的新格局,辐射带动吴中区提升产业能级、培育创新动能,打造成科教与高端产业高效协同的示范区、市域统筹创新合作的实验区、生态人文共融的样板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的标杆区。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引领,改革先行。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聚焦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集中落实、系统集成改革举措。先行先— 2 —试,率先构建财政、金融、产业、创新、投资、消费等协同配合、良性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更好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经验共享共用。
(二)规划融合,创新驱动。着眼长远,整体谋划,优化空间布局、经济布局、功能布局,推动示范区在规划管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深度衔接。顺应新时代发展潮流,对接国际高标准,以更宽视野、更卓越要求,在建设中实现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的综合集成,努力形成高层次、高平台的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人才汇聚、创新引擎有力的良好局面。
(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的比较优势,强化分工协作,促进优势产业、特色资源、招商渠道等的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提升资源配置和竞争能力,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建立合理的投入产出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良性互动、互利共赢。汇聚各方力量,系统集成政策支持,推动示范区建设早启动、早见效。
三、管理模式
(一)在吴中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相邻的甪直镇、郭巷街道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范围内,设立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在吴淞江以南、澄湖以北区域划定 26 平方公里左右区域,设立“协同发展核心区”,核心区由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高端创新产业协同区、田园生态区三部分组成。
(二)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以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两区属地管理,协同推进为主体架构,开发建设管理由两区各自负责,设立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工作协调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和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理事会由市分管领导,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两区主要领导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示范区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执委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实行实体化运作,由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两区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成员组成,负责落实理事会工作要求和决策事项,项目推进等有关工作。
四、运作模式
示范区采用联动开发与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推进模式,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按照功能布局,以项目化投入,滚动推进,充分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原则上投资项目资产权属不变。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在保持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进行开发建设,吴中区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纳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体系;集聚区内新增企业原则上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相关统计指标对外发布时全部计入苏州工业园区,内部考核时全部计入吴中区,同时,苏州工业园区计入增量的50%。高端创新产业协同区按照“同一标准”以吴中区为主进行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予以积极支持;田园生态区由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共同打造,协同推进规划建设。
五、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吴中区在现有财力分配机制基础上每年新增安排 3 亿元,用于对甪直、郭巷区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公共服务投资。苏州工业园区十年内投资在甪直、郭巷区域的教育、卫生、创新平台等项目资金不低于 20 亿元,前三年累计不低于 6 亿元。根据示范区发展规划,由执委会排出区域重大政府项目投资计划并向理事会报备,市级财政十年内每年安排 2 亿元资金,遴选投资计划中部分重大项目予以配套支持。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新增开发、投资、建设成本由苏州工业园区承担,市级财政给予政策支持,十年内对集聚区财力不集中;十年后集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形成的地方财力按 2∶4∶4 分配(即市级 20%,吴中区 40%,苏州工业园区 40%)。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强化组织保障。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实现示范区内高端人才互认、政策资源共享。鼓励两区选派优秀干部到示范区任职,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干部和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市统筹安排调研员职级职数若干名,专项用于示范区。
六、工作要求
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是我市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壮大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统筹发展,探索区域合作发展新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及市级机关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改革创新的紧迫感、服务发展的责任感,从全市加快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示范区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加快启动实施。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把支持示范区发展作为重要责任,创新推进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在用地、用能指标等方面加大统筹支持力度,着力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快速发展。苏州工业园区要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尤其注重落实推动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改革发展,为示范区规划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高端要素保障。吴中区要支持集聚区建设,着重推进协同区建设,统筹资源、加强融合,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整体保护生态和文化基础上,两区共同合作开发建设田园生态区,打造产城与水乡共融的城乡空间格局。
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要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加强规划设计、推进开发建设,聚焦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优化生态环境,为全市跨区合作、协同发展提供生动的范例和学习的标杆。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2021年3月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