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建
中共中央华东局,中央华东局由上海市委兼,华东局书记为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华东局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东部战区司令员、政委组成,另增加一名秘书长。
中共中央华南局,中央华南局由广东省委兼,华南局书记为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华南局由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中央香港工委书记、澳门工委书记,南部战区司令员、政委组成,另增加一名秘书长,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候补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受邀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京畿局,中央京畿局由北京市委兼,京畿局书记为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京畿局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中部战区司令员、政委组成,另增加一名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