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zzh:那回归前的港澳呢
(2022-02-13 20:06)
港澳回归前,大陆是纯粹的单一制共和国。
香港回归前,高官铨叙权属于英国权力中心(国王/女王,橡皮权)和英国中央政府。回归后这一部分权力分属本地的选举委员会(特首选举)、特首(高官提名)、中国中央政府(任免,橡皮权)。
香港回归前,立法权属于立法院和英国下议院,立法院由港督委任议员。回归后这一部分权力归属立法会和中国全国人大,立法院议员由多途径选举产生。相对于下议院,全国人大下放了大量立法权(除了国籍法等少数法律,其余原来要依靠英国本土的法律全部下放给了立法院,立法院也获得了废止旧法的权利<回归前大清律例都能用>),也陆续收上去少量立法权(主要还是之前下放的)。
香港回归前,最高司法权属于英国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回归后这一部分权力归属终审法院。
香港回归前,最高决策权属于行政院和英国外交部,议员由港督任命。回归后这一部分权力归属行政会议和特首,议员由特首委任;实际行政会议功能相对于行政院大幅削弱,成为咨询机构,特首拥有最终决策权。
香港回归前,军事权属于英国军方,军事长官由港督兼任。回归后这一部分权力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长官由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无论回归前后,香港居民均没有参军权。
香港回归前,外交权由英国外交部和港督分享,由于港督多为外交官出身,故港督的外交权比较强。回归后由中国外交部、特派办、特首分享,特首的外交权比较弱。
香港回归前后,监察权均比较分散,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对监察权的边际不是太清楚。不过律政司、廉政公署仍是主要的监察机构。
可以这么说,香港回归后,拿到了几乎完全的铨叙权(高官在博奕中寻求中国中央政府的协助是另一回事)、完全的行政权、大量立法权、完全的司法权,失去了部分外交权。尤其是三大权(行政、司法、立法)可以说得到了全面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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